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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版            广西经济观察
 

2013年10月2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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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樟油诉讼案引发香料行业争议

在湖南江西销售合法在广西销售却被判刑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见习记者杜东远

在湖南江西销售合法在广西销售却被判刑芳樟油诉讼案引发香料行业争议

天然纯种的芳樟油是化妆品和香水的辅助原料

2012年12月10日,江西省金溪县政府给金溪县香料香精产业协会的批复。

“同样是买卖粗制芳樟油或杂樟油,在湖南和江西是合法的,难道在广西就是犯罪了?”10月14日,广西桂林市张迪莲说,她丈夫赵亚平是桂林市集森香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从事天然香料销售多年。去年7月被桂林市公安局禁毒民警抓走,先是被以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拘和逮捕,今年6月4日被广西全州县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刑2年并罚金7万元。连同赵亚平一同被判刑的还有6名农民。

然而,广西全州县检察院指控赵亚平非法买卖粗制芳樟油和杂樟油违法,却指不出哪条法律规定芳樟油和杂樟油属于易制毒化学品、不许买卖。而在有“华夏香都”美誉的江西金溪县,县政府红头文件批复该县香料香精产业协会,称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天然芳樟油、杂樟油并未纳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范畴,因此企业可以收购天然樟油、杂樟原油。此案引起中国香料香精行业人士的极大关注。

事件 7人生产贩卖黄樟油被警方逮捕

2012年7月3日晚上,广西全州县凤凰乡华子塘村村民周路生被冲进来的警察控制住。办案民警来自桂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五大队,民警在周路生家中搜查出1桶装有大量液体的铁桶,认为液体疑似黄樟油。2012年7月3日至8月9日,蒋国强、赵亚平、韦利海、周路生、时光军、周春凤和蒋国寿7人先后被桂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抓获,除时光军和韦利海以非法经营罪刑拘和逮捕外,赵亚平、蒋国强、周路生、周春凤和蒋国寿等人被警方以涉嫌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拘和逮捕。

2012年9月20日,桂林市公安局出具起诉意见书,呈请起诉犯罪嫌疑人蒋国强、周春凤、蒋国寿、钟福秀的理由是,4人主观明知买卖黄樟油的行为受国家管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长期向他人收购黄樟油用于非法贩卖获取暴利。呈请起诉周路生的理由是,周路生以非法贩卖黄樟油为目的,搭建厂房提炼、生产黄樟油。呈请起诉赵亚平作为香料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观明知买卖黄樟油的行为受国家管制,在没有任何许可的情况下,长期向他人收购黄樟油用于非法贩卖。警方调查,认为2012年1月5日,赵亚平将收购来的35桶黄樟油,重6666余千克贩卖给江西依思特香料有限公司,非法经营额56万元,2012年5月,赵亚平收购了蒋国寿4桶776余千克黄樟油。警方认为,上述犯罪嫌疑人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牟取暴利,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于是将案件移送桂林市雁山区检察院。

疑点 樟油名和罪名被改来改去 2013年4月3日,全州县检察院就此案向全州县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蒋国强、周春凤夫妻自2006年开始非法买卖粗制芳樟油和杂樟油,于2011年至2012年6月,向蒋国寿、时光军、周路生等人收购粗制芳樟油和杂樟油。赵亚平在没有任何许可的情况下,于2012年1月,将收购来的6666公斤粗制芳樟油非法贩卖给江西依思特香料有限公司,还多次向他人收购粗制芳樟油。蒋国寿和周路生提炼和非法收购粗制芳樟油。

比较桂林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与全州县检察院起诉书,桂林市公安局建议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起诉赵亚平等人。而全州县检察院认为赵亚平等7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买卖粗制芳樟油和杂樟油,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赵亚平的妻子张迪莲说,警方说赵亚平非法贩卖黄樟油,检察机关说赵亚平非法贩卖粗制芳樟油,樟油名称改来改去,罪名也被改来改去。而且,检察机关认为赵亚平买卖粗制芳樟油和杂樟油违反国家规定,但却没有明确指出到底违反哪一条国家规定。

判决 法院判决7人犯非法经营罪

开庭时,蒋国强对是否构成犯罪不清楚,韦利海的辩护人认为韦利海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赵亚平及其辩护人认为其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天然芳樟油不属于法律、法规限制经营或特许经营的物品,赵亚平的买卖行为不需要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许可。天然芳樟油属于赵亚平的桂林市集森香料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认为赵亚平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对此,全州县法院认为,赵亚平经营的是粗制芳樟油和杂樟油,而非天然芳樟油。经检验,其经营的粗制芳樟油、杂樟油均含有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列明的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第1类第4种黄樟素、第6种异黄樟素成分,对生产和经营等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赵亚平等人未取得许可证,非法经营粗制芳樟油、杂樟油,情节严重,其行为完全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构成非法经营罪,故其辩解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2013年6月4日,全州县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于是蒋国强、韦利海、蒋国寿、周路生、时光军和周春凤被判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3年,并被判处罚金,6人都被判缓刑。赵亚平被判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7万元,没有被判缓刑。

赵亚平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桂林市中级法院。张迪莲说,全州县法院判决书上有问题,检察机关起诉非法贩卖粗制芳樟油和杂樟油,法院审理查明也称是非法贩卖粗制芳樟油和杂樟油。法院判决第8条,称公安机关扣押赵亚平等人的黄樟油4030公斤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判决书前后矛盾。

原告赵亚平 不服一审判决要讨回公道

“律师在会见我表叔赵亚平时,赵亚平说,一定要讨回一个公道。”10月14日,原告的亲属蒋俊对记者这样说。蒋俊介绍,蒋国强等6位都是农民,懂的法律知识少,被人吓一下或劝一下就认罪了,被判了缓刑就出来了,一些人还在继续从事芳樟油和杂樟油的销售。但他表叔坚持不认罪,被判实刑。后赵亚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桂林市中级法院。赵亚平坚称,他认为湖南、江西都可以收购芳樟油和杂樟油,为什么桂林就是不行?

蒋俊说,迄今为止没有什么一部国家规定对天然芳樟油、杂樟油的经营作出限制。全州县法院认定赵亚平等人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是错误判决。第二,全州县法院将天然芳樟油、杂樟油直接等同于黄樟油,将此物等同于彼物,犯了逻辑错误,导致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我国行业标准《黄樟油》(QB1032—91)中明确规定,黄樟(油)素的含量应≥88%,根据警方送检报告,赵亚平买卖的天然芳樟油、杂樟油中的黄樟素含量只有4.4%至13.2%,远远达不到88%。

赵亚平妻子张迪莲说,天然芳樟油、杂樟油不属于法律、法规限制经营或特许经营的物品,买卖行为不需相关部门许可。为什么同样是买卖天然芳樟油、杂樟油的行为,在湖南和江西等地是合法的,难道在广西桂林就变成非法了?所以,赵亚平上诉至桂林中级法院的上诉请求就是,依法撤销全州县法院2013全刑初字第68号刑事判决书第三项、第八项判决,依法改判赵亚平无罪。

释义黄樟油与芳樟油、杂樟油的区别

我国拥有丰富的樟科植物资源,是世界上出产各种樟树精油最多的国家之一。樟科樟属有许多品种的植物,有芳樟,华南桂,猴樟,油樟和黄樟等,这些植物所产精油成分多达几十种,组成十分复杂。芳樟油是以水蒸气蒸芳樟树枝和叶得到的淡黄或无色透明精油,主要成分是芳樟醇(通常含量在70%以上),广泛用于香精和药物,是我国主要出口精油品种之一。杂樟油是很多野生樟树也就是杂樟,人们在生产樟油时无法分类砍伐,用这些混合植物提取的樟油称为杂樟油,主要成分为樟脑、芳樟醇、黄樟(油)素、桉叶油素等。这些成分沸点相近,彻底分离相当困难,黄樟(油)素含量通常仅百分之几。而黄樟油是用黄樟树和香桂树提取的樟油,黄樟油中黄樟(油)素的含量通常在70%以上。我国行业标准《黄樟油》(QB1032—91)中明确规定,黄樟(油)素的含量应≥88%。

因此,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认为目前我国能用于生产黄樟油的植物只能是黄樟和香桂。芳樟油和杂樟油虽可能会含有少量黄樟(油)素,但由于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原因,难以形成《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所列出的以黄樟(油)素为主的易制毒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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