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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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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国企腐败与国企制度混为一谈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李锦

不能把国企腐败与国企制度混为一谈

最近,随着中央加大反腐力度,中石油、中移动、中储粮等大型国企的多名高层管理人员接受调查。特别是中石油案,牵涉到大批国企高管。这一系列事件展现了中央前所未有的对国企反腐的重视,也暴露了国企在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但是,针对国企腐败案例,出现否定公有制和国有企业制度的现象,值得关注。 国企腐败现象到底是公有制造成,还是二元经济结构造成?厘清规律,探究国企腐败现象根源,杜绝腐败滋生,已是国企改革进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我们认为,国有企业目前发生的腐败行为同国有企业制度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国企全民所有制的本质决定了与化公为私的腐败行为格格不入。恰恰应该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公有制的根基,从生存土壤上杜绝国企腐败现象。

腐败与公有制没有必然联系 频频发生的国企高管腐败事例,使一些人误认为国企的存在是中国滋生腐败的根源,甚至有专家提出“公有制是滋生腐败的制度”,公然提出只有变卖90%以上国企,才是长治久安办法。我们对此回答是否定的。 应当把国有企业的制度与产生腐败的土壤分开,我们可以指责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但却很难从逻辑上找到国企纵容腐败的根据。(下转G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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