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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3年10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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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灾难来临时,才是对央企作为“国之长子”社会责任感的一次真正考验。天灾面前,央企既承担着恢复生产和服务的职责,也承担着为灾区恢复供电通讯、抢通道路等社会责任。

天灾面前
央企具有双重责任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孟书强

天灾面前央企具有双重责任

10月9日,受第23号超强台风“菲特”影响,特大洪灾重创浙江余姚。两天时间里,相当于68个西湖的降水量倾盆而下,美丽家园顿成泽国:停水停电、通信中断、交通瘫痪……余姚城区70%以上地区受淹,100余万群众被洪水围困。

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危急关头,央企人不负使命,再一次展现出“国之长子”的责任与担当。众多央企在第一时间迅速启动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从公司最高层到一线员工纷纷投入到应对强台风袭击的“战役”之中。

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刘振亚,总经理、党组成员舒印彪第一时间对应急抢险工作作出指示,两天之内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出动抢修人员15915名,应急抢修车辆4572辆,应急发电车164辆;中国电信迅速启动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织救灾人员和物资,全力保障通信畅通,同时提供免费送流量、手机免停机、免费报平安、开通寻亲救助热线和发送公益短信等多项公益服务,为灾区群众排忧解难;浙江宁波石油、中石化碧辟(浙江)石油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火速行动,党员干部全部蹚水上班,争分夺秒安排人力、运力,全力打通救援应急油品供应通道……

无需也无法再多列举,因为这是一个数不完的清单:电力、通信、油品……所有与受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第一线都闪现着央企人忙碌的身影。只因为他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两个沉甸甸的字:责任。更因为他们懂得,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要把灾区人民安危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让受灾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这是每一个央企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央企是各行业各领域的排头兵,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顶梁柱,大多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其生产经营活动涉及整个社会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央企的一举一动都影响着千千万万百姓的生计。怎样在新时期新阶段,以无愧于国家、无愧于人民的实际行动,切实扛起“国之长子”的大旗,考验着每一个央企人的智慧和担当。

持续的暴雨让包括余姚在内的浙江宁波城区变成了泽国,宁波市政府连续两天宣布停工、停课。普通行业可以停工,央企不能停,因为他们的工作不仅关系着应急救灾进展,更关系着每一家每一户受灾群众的生计。一旦有央企出现大面积停工,引发的后果不堪设想。

这一刻,央企人没有迟疑,更没有让祖国和人民失望。狂风暴雨中,央企人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着央企的社会责任,诠释着央企人对“国之长子”这一词语的深刻理解。

为确保油品及时供应,镇海炼化炼油三部工艺技术员金森连续工作30小时,烯烃部员工裘国华取消了出游计划,及时参与抢险救灾,员工李裕定在风雨中艰难涉水骑行近两个小时,赶到装置交接班;为防止油罐渗水,导致公交车因油品质量问题发生抛锚,上海石油客户经理赵强从早晨6时30分开始,一直驻守在巴士公交的内部加油站点,每20分钟抽一次水,直到中午12点雨势转弱,现场情况得以控制。

这一点一滴的背后,或许只是浪花一朵,却是许多精神的折射;或许只是沧海一粟,却昭示着央企人的精神品格。当自然灾害来临时,央企人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完美诠释了自己对社会责任的深刻理解。他们无愧于时代和祖国赋予的重任,无愧于灾区人民。

当灾难来临时,才是对央企作为“国之长子”社会责任感的一次真正考验。天灾面前,央企既承担着恢复生产和服务的职责,也承担着为灾区恢复供电通讯、抢通道路等社会责任,央企的双重责任面临着双重考验。

无论何时何地,当灾难来临时,央企不仅要第一时间实现自救,还要在同胞们受灾时携手挺身而出,在灾难中撑起“保护伞”,为受灾百姓撑起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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