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6版:论衡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6版            论衡
 

2013年10月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地方对棚户区改造应该结合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否则,不但会造成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滋生腐败的“豆腐渣工程”,而且会让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背上更为沉重的债务负担。

棚户区改造不能“乱点鸳鸯谱”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罗竖一

棚户区改造不能“乱点鸳鸯谱”

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指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发行并使用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的企业债券和资金,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政府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债券贴息。

事实上,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在力推棚户区改造工程。2013年6月2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棚户区改造,明令在过去5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的基础上,2013年至2017年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304万户。2013年7月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更是进一步将1000万户改造目标进行明确。

显然,国家是“铁了心”地要加快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步伐。但值得注意的是,大凡棚户区改造工程,基本都面临资金困难等方面的问题。对此,国务院鼓励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扩大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办法筹集资金。包括发改委近日也下发通知,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债券和资金结构进行明确,民营企业可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并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另外,当下中央和地方都在力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而棚户区改造正是此类“服务”的重要内容。

众所周知,从2004年辽宁省率先在中国启动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至今,全国各地基本都是沿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建设思路,以解决棚户区改造中面临的资金难题。然而,作为安居梦重要内容的棚户区改造,归根结底或多或少都与政府财力的支持密不可分。

不可否认,“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之方式,较之以往由政府独家大包大揽的方式,是有利于减轻财政压力的。但我们也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尽管这一方式客观上可以加快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步伐,但有关政府或企业也可能会因此背负上更大的债务。

截至2013年,中国仅有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深圳市和上海市等地可以自行发债。事实上,正因为如此,中国相当数量的政府债务多表现为地方各级政府成立的融资平台负债。这些融资平台或向金融部门借款,或向社会发行企业债或项目债,近年来平台公司通过信托等方式融资也屡见不鲜。由于地方政府有些举债方式不仅成本高,而且十分随意、缺乏约束,所以,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非常沉重。

9月28日,人民网发布消息称,据媒体相关报道,国家审计署摸底全国政府性债务收官在即,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较2011年的审计结果增长较多,几乎翻番。虽然此后《经济参考报》通过其官网就其在9月27日刊登的《国家审计署摸底发现地方债务较两年前几乎翻番》一文所造成的影响及困扰向读者致歉,但综合各方的权威信息,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中国一些地方的债务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在此背景下,如果有关地方政府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号令为借口,以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的棚户区改造之相关指令为尚方宝剑,而盲目地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那么,客观上就是“乱点鸳鸯谱”。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地方对棚户区改造应该结合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否则,不但会造成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滋生腐败的“豆腐渣工程”,而且会让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背上更为沉重的债务负担。(作者系媒体人)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