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华商标案香港荣华判赔1740万
来源:中国企业报
荣华商标案香港荣华判赔1740万
9月12日,记者从顺德荣华公司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8月19日判决香港荣华公司、东莞荣华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侵犯苏国荣“荣华”、“荣华月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月饼等产品,并赔偿苏国荣、顺德荣华公司经济损失1740万。顺德荣华代理律师韩晔告诉记者,15年间围绕粤港荣华之间的诉讼多达58起。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已对香港荣华将“荣华月饼”作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申请驳回,与此同时,香港荣华就苏国荣申请的“蝶恋花”图案注册提出异议也在今年7月26日被北京市高院终审驳回。(黄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