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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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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好事难为

来源:中国企业报  

“以房养老”好事难为

近日,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作为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我国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毋庸置疑,“以房养老”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不过,就目前而言,推行这项制度并非会一帆风顺。首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住宅在使用70年后国家将无偿收回房产。这意味着推广这项公共政策,与现行法律会产生矛盾。“以房养老”除与现行法律相悖外,还会遇到观念上的激烈碰撞。“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是千百年流行下来的老传统,倘若现在老人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金融机构,而无法作为财产留给子孙,这种舶来的先进理念和做法,无法让国人接受。(齐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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