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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3年9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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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退出房地产意在“减负”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江金骐

国企退出房地产意在“减负”

9月2日,南京市一纸公文,要求本市的33家市属国有企业,到2013年底要从一般性房地产开发领域退出。此外,77家区级国资房企,在2014年6月30日前也要退出房地产市场。

这是继山东、上海等地之后,又一个地方政府发文要求国企退出房地产市场。和前几次相比,这次南京版“退市令”,对时间、范围甚至名单都作了明确规定,大有“一刀切”的意味。这对于民营企业的支持者来说,南京的做法无疑是“民意”的胜出;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何尝又不是国有企业在自我减负:一是减少公众对国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负面评价;二是减轻业绩考核下的经营负担。

从外部来说,这些年舆论对国有房地产的指责,大致有滋生腐败说、推高房价说、攫取利润说、垄断资源说、不务正业说等,且不问这些说法的依据在哪里,更多的像是道德审判。而被贴上这些标签的国企,几乎从本世纪初开始,就为我国一路攀高的房价“背书”。

房价飙升主因是供求市场的失衡,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2007年房价出现了两年翻三番的局面,2009年部分央企为完成利润指标,不惜重金争做“地王”,此举对国家的房地产调控客观上产生了干扰,国务院国资委于2010年初当即下令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但事实证明,央企和其他国企的退出,不仅没有使房价回归合理,价位反而是“越调越涨”,使政府的调控变成“调空”。

有人对此强烈质疑:国家宣布大型国企退出房地产,但几年下来,房价还是不可遏抑地往上蹿,根结究竟在哪?如果将这个问题全部归责到央企,显然是不公正的。就以央企疯狂抢地的2009年为例,当年央企房地产的销售收入约占全国的5%,销售面积约占全国的3%,也就是说,央企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甚微。由于影响有限,国务院对国企在房地产上的要求,也从当初的退出变成“规范国有企业在房地产领域的投资行为”。

本来,央企也是普通的经济组织,它不仅有国有企业的性质,更有上市公司的固有属性,因此,逐利是其天然属性。既然大家都认为房地产业“利润丰厚”,为什么这块“肥肉”一定要拱手让给民企及外资呢?国企主导的房地产,如果没有其他利益集团或既得利益者绑架,政府完全能够通过政策“组合拳”,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做到让利于民。反过来说,其他非公企业又有多少能做到舍利取义呢。从这一点来看,国企退出房地产市场,即便顺应了某些民意,也未必于民有利。

再看内部。随着国资委对央企业绩考核的全面实施,各企业面临来自主营业务的压力。而房地产业务在一定程度上牵扯了企业的精力,与其疲于应对,不如专注主业。从市场方面来看,众所周知,房地产行业是完全的竞争性行业,如果说,前几年从事房地产开发还有投机和暴富的可能,但经过近3年的连续调控,这个行当里的风险和压力,从头至尾无时不在。

有专家通过9组计量模型研究,证实了在房地产业中,国企的经营效率明显低于民企,而在国有企业内部,省属国企和市属国企又低于中央企业,也就更低于民营企业。以南京为例,以前在土地划拨年代,那些国企也许不需要竞争就能有肉吃,但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下,南京的市属国有开发企业日益被边缘化,有的面临淘汰。相比之下,苏宁、朗诗等本土民营开发商,新城、荣盛等外来民企声势逼人。

舆论上受批评,竞争上被挤压,许多国企自然无意于再沾房地产了。但是,退出也不像砍瓜切菜那样干净利落,时间一长,有人又苛责国企。殊不知,有些央企真心想退、快退,但有的项目盈利不被看好,没人愿接盘;有的是因为在建项目,短时间内不便退出。

企业边打边撤,政策频频紧闭,看来国企彻底退出房地产是迟早的事儿。只是,当一项重大的国计民生项目失去了国企的参与,给人感觉就犹如一架复杂的机器失去了轴心。解决住房问题,尤其是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国企不仅不应为了“减负”而完全退出,反而应承担更多的责任而加大参与市场的权重。(作者系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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