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仁堂产品线“标注门”
来源:中国企业报
乐仁堂产品线“标注门”
(上接第一版)
而乐仁堂销售总监倪振国则表示,产品含有麝香,孕妇绝对不能碰,要远离。
原泉州市中医院主任医师林禾禧介绍,孕妇不宜服用毒性很强的药物,如斑蝥、大戟、巴豆、牵牛、商陆、乌头、皂角、天南星等,均应禁忌,以免危害母子安全;也不宜服用泻下药物,如芒硝、大黄、番泻叶,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水蛭、虻虫、麝香、常山等。因为这些药物大多可使子宫及盆腔充血,并增强子宫收缩,易引起流产。
通过医师所述与胃肠安“成分”显示内容交叉对比,记者在“胃肠安丸”成分中发现三种孕妇不宜服用的药材成分,分别是大黄、人工麝香、巴豆霜。
公司称已申请更改“注意事项”
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药品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然而,走访期间,记者分别从不同药店一共购买了3盒胃肠安丸,仔细阅读后发现,3盒产品外部包装盒上面的“注意事项”中,仅仅注明了运动员慎用和脾胃虚弱者慎用。而“不良反应”和“禁忌”则都标明为尚不明确。
让人疑惑的是,不良反应、禁忌以及注意事项全部都不明确的药品,为什么就能允许上市呢?
对此,倪振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药我们上报给国家药监局的时候,各种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我们都是标明的,但是最后他们批成什么样,我不清楚。”
记者了解到,胃肠安丸的年销售额大约为4000万元,以每盒36元人民币的零售价格换算,该产品每年的销量约为100万盒,平均每天售出2739.7盒。
采访期间,乐仁堂工作人员让记者看了呈交给天津市药监局的一份文件,名为《关于补充完善胃肠安丸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的申请》,内容显示:胃肠安丸为我厂独家生产品种。其处方中的麝香因其具有抗早孕的药理作用,在临床上为孕妇禁用药材。尽管我厂胃肠安丸在多年使用及临床、药理、毒理实验中均无不良反应,但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我厂特申请在胃肠安丸药品说明书“注意事项”中增加“孕妇禁用”字样,来确保胃肠安的用药安全性。时间显示为2013年7月26日。
天津各药房可随意购买
早在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新修订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当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挂牌告知,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在天津市天塔附近的某大药房,记者点名要处方药专柜的胃肠安丸,工作人员立即开了单子让记者付钱,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示要出具医生的处方,也没有提醒要按照处方来服用。然而,就在该药店处方药专柜的标牌上明文写着:“处方药按医生出具的处方购买使用。”
随后,记者又随机走访了十几个药店,情况几乎与上述药店相同,没有一位工作人员主动要求记者出示医生的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