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代管”公车只是场天真闹剧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苏少鑫
民企“代管”公车只是场天真闹剧
从大方向上,要解决公车私用无解的困境,需要改变的是目前权力内部监督“双手互搏”的局面。
日前,一家民企向云南省统计局递交材料,申请代管公车,并承诺:愿交保证金100万元,保证做到“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而且“满意再付费”。
公车改革,从1994年中央颁发使用规定算起,已经快20个年头,但一直困局难破。因此,面对“民企代管公车”的提议,不少论者认为这是有益的探索,能为公车改革提供启示等等。
要削减官方的公车福利,肯定不是易事,否则公车改革也不至于20年困局难破。但是,把民企代管公车看做是公车改革的有益探索,这恐怕是舆论的一厢情愿和天真。
民企居然想要干纪委的事,如果对国情有些了解的话,这个民企如此胆大包天,倒真让人担心他未来的命运。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一味为民企的拳拳赤子之心叫好。
凭什么相信企业不会跟权力媾和?凭什么政府部门把公车管理的项目交给你来做而不交给我来做?依靠招投标来杜绝权钱交易吗?政府与市场、权力与企业的纠缠不清,比比皆是,在改革名义下,赢者通吃,谁能保证这不是一次利益输送绝佳良机?
这家民企又说,“满意再付费”,究竟是由谁来说满意?当然不可能民企自己,那么,是民企服务的单位还是人民?
如果是公车单位,若民企代管真能做到严禁公车私用,这样不难想象,公车单位的“满意”从何谈起?若是以人民“满意”与否作为标准,公车改革何需20年困局难破,更轮不到需要由民企提出代管以解决问题。
而把这认为是政府后勤保障社会化不过是一种误解。由民企代管公车,与由社会提供公车服务,完全不同———后者才称得上是政府后勤保障社会化。
从大方向上,要解决公车私用无解的困境,需要改变的是目前权力内部监督“双手互搏”的局面。但是,民企要干纪委的事,这其中的边界需要厘清———监督公车是否私用是公共性的行为,而民企作为公车管理者,则是商业性的行为,公共性与商业性的内在紧张能否消除,如何消除?一个以追求利润为天职的小小民企,如何能实现对权力的制衡?
也就是说,公车是否私用的认定权、解释权依然唯一掌握在权力手上时,民企即便作为公车管理单位被引入,也根本无法打破内部监督缺乏制衡的局面,他要么成为权力的一场盛宴,要么注定是一场天真的闹剧。(文章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