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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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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长清区:
公权力被指介入企业纠纷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鲁扬

济南长清区:公权力被指介入企业纠纷

4座未验收而被违规使用的厂房车间 本报记者鲁扬/摄

7月初,《中国企业报》记者接到一封来自山东佳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隆集团)的举报求助信,举报济南市长清区委、区政府行政乱作为,公然动用公安,帮助民营企业“济南鲁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联集团)侵吞、变卖国有资产,违规招标,蒙骗施工企业等行为。

由于事关国有资产流失、非法用地、伪造工程验收、拖欠农民工工资、官商勾结蒙骗企业等一系列问题,举报引起报社高度重视,为此,《中国企业报》记者进行了实地采访。

长清区委区政府:

“先上车后买票”

根据举报求助信提供的线索,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1889号的鲁联集团产业园,这是一座被称为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占地面积500亩的产业园。

记者看到,在举报信中描述的4座厂房车间整齐排列,厂区大门紧锁,通过大门仅有的一个缝隙,记者进入了厂区,但遭到保安人员的阻拦。记者借故前来租厂房,顺利完成了拍照。记者看到,4座厂房内既有床铺,也有办公桌椅和设备,有人员频繁出入。根据厂区内人员介绍,4座厂房分别被济南鲁联集团锅炉有限公司、济南鲁联集团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济南鲁联集团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和济南鲁联集团电梯曳引机有限公司使用。

就在这4座厂房的西侧,记者看到了大量的荒地,杂草丛生,偌大的产业园显得十分凄凉。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录音,记者了解到,2010年11月22日,长清区委、区政府开会,把佳隆集团负责人叫去谈话,参加谈话的有长清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局、招商局、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7名主要负责人。

录音里说:“今天叫你们来和你们谈话是受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委托。你们施工的鲁联集团工业园车间工程,手续不全的问题不光他一个企业,在长清区有41个遗留问题。确实是2005年当时的长清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定了一个‘先上车后买票’的调子,所以土地手续、规划手续不全这是个事实。不光一个鲁联,包括变压器厂40多个项目……在这里,只要盖完了,是允许使用的,开发区管委会对所有的车间盖完了都是允许使用的。”不过,记者一直未能联系到录音当中的主要发言人王庆华。

佳隆建工:

“胳膊拧不过大腿”

记者又来到原山东省机床维修站所在地,这块87亩的土地被鲁联集团协议冲抵佳隆集团出资建设的4座厂房的工程款。

记者走进维修站的大门,满眼的荒草、破败的厂房便跃入眼帘,这里与繁华的围墙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个处于繁华地段的一块儿“黄金宝地”,就这样荒废着。院区看护人告诉记者,因为这块地是佳隆集团最后的希望,所以全集团都在极力保护这块厂院,希望公司的合同纠纷能够早日终结,大家能正常工作和生活。

据了解,早在2006年,佳隆集团及子公司与鲁联集团及其“以协议方式”兼并的企业签订协议。根据协议,佳隆集团先行支付500万元给鲁联公司后,再自行出资在长清区济南经济开发区内为鲁联公司建设名为“鲁联产业园”的机械车间、电梯电引机、橡胶制品车间、锅炉房、消防水泵房等工程。作为对佳隆集团的建设补偿,鲁联公司愿意将已经兼并的“山东省机床维修站”87亩土地转让给佳隆集团。这个协议也得到当事人双方的认可。

4座厂房“竣工验收申报表”上必须由施工单位加盖公章,这是法定程序。当记者提及盖章一事时,佳隆集团董事长于光远表示,公司从来没有盖过章。

于光远感叹道:“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啊!什么都可以编造。”

记者短信联系长清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苏伟,以期证实4座厂房消防验收事宜,但未得到回复。

鲁联集团:

劝记者“别给自己惹麻烦”

是长清区政府背后撑腰,鲁联集团为所欲为,还是佳隆集团恶人乱告状呢?记者就举报信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以及现场看到的场景,电话采访了济南鲁联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津福。

刘津福告诉记者,他们与佳隆集团确实有协议,原山东省机床维修站的土地也答应转让给佳隆集团,工程中标协议价格是3300万元,后来又追加了90万元,但佳隆集团确实没钱施工,就拖着不交工,致使鲁联集团无奈之下邀请了另外一家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参与验收,经过更严格的验收程序,工程才验收合格。

刘津福激动地说:“此前,佳隆集团也找了很多媒体反映情况,还到山东省政府、北京上访,但上访人员都被抓回来了。一些媒体到鲁联集团了解情况后都走了,并没有报道;而个别媒体报道了,我们也在搜集证据,劝你要客观采访,别给自己惹麻烦。”

记者向刘津福提出三个问题:原山东省机床维修站土地问题如何解决?4座厂房如何进行的工程验收,整个工程款如何结算的?鲁联产业园有无合法用地手续,闲置撂荒土地依法应该何时复耕?

刘津福答应记者就记者提出的三个问题进行书面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始终未收到对方回复。本报将持续关注事态进展。

举报求助信尊敬的中国企业报社负责人:

我们怀着十分气愤和万般无奈的心情向贵报求助,并举报济南市长清区委、区政府行政乱作为,公然动用公安,帮助民营企业“济南鲁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联公司)把我们从已垫资7000多万元工程款建起的车间里赶走。正是由于长清区指示公安插手的行为,致使鲁联公司肆意妄为,拒不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更不履行相关协议。导致我们“山东佳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欠债及欠银行贷款1.6亿元不能偿还,企业陷入绝境。更为严重的是,这一事件直接导致600多名农民工3年多拿不到应得工资,造成实际拖欠农民工工资2000多万元,农民工带着汽油到我企业讨薪,并逼着企业法人去“北京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长清区委、区政府动用公安帮助鲁联公司用暴力手段强行赶走我们出资7000多万元建设的车间并已使用二年多,该车间没有经过质量、消防验收;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及长清区大队编造假材料,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工程编造假验收证明。(有假验收证明复印件为证)

有30多家企业没有土地证就已经建厂投产多年,其中鲁联公司占地304亩;长清区政府涉嫌工程招标违规,欺骗山东佳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当中标,致使工程按期、保质完工,但农民工却3年多拿不到工资。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按照国家、山东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国家负责的态度,也本着为鲁联公司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同时也为了我企业应承担的消防责任,我们特此举报并强烈要求:

严肃查处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及长清区大队徇私枉法的违法行为,制止在未经验收的车间从事生产活动。

长清区委、区政府上述为所欲为的行为已给社会造成极不公平、公正和不和谐、不稳定的影响。为了社会稳定,为了避免更多农民工上访,甚至采取极端行为,我企业虽已做了大量工作,且被搞得筋疲力尽、无能为力,但问题一天得不到解决,社会不稳定的隐患就会持续存在。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也为了正义,我们含泪请求贵报社领导怜惜民生,为合法企业做主,为农民工做主,主持公道正义,揭露不法行为,并为保持社会稳定,还我们一个公平,请救救我们!

盼望报社领导在百忙中予以过问此事,帮助我们,还我们及法制社会一个公平。

举报人:山东佳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农民工代表201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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