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1版:头版 4下一版
第01版            头版
 

2013年8月2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除了光大证券
还有上交所证监会和光大证券的公告均未澄清“8·16”事故责任,但多方面显现上交所和中金所的监管以及光大期货的联动都难以脱离干系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梁隽妤

除了光大证券还有上交所证监会和光大证券的公告均未澄清“8·16”事故责任,但多方面显现上交所和中金所的监管以及光大期货的联动都难以脱离干系

一个“意外”,瞬时搅动了20万亿市值的A股市场。尤其是8月19日上午再次出现的“乌龙”债券交易事件,让市场再次为光大证券的内部风险控制系统汗颜。如此玩笑似的大盘,如此蹊跷的异动,能够说明什么?光大证券是一家特殊地位的券商?还是任何一家机构都有能力将A股市场玩弄?

内幕交易理论上成立

光大证券的事故原因已经排除“乌龙”情况,证监会18日通报光大证券异常交易的初步调查结果,称光大证券自营的策略交易系统存在设计缺陷,尚未发现人为操作差错。

但是从光大证券当天的行为来看,理论上已经可以判定其涉嫌内幕交易。资深业内人士认为,所谓内幕交易,就是以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来操纵市场,光大证券用巨额资金把股指瞬间拉高,而这一情况除了光大证券自己,外部毫不知情,由于上午的错误下单,形成对光大证券独享的信息优势,光大证券下午开盘后立即高位反手卖空股指,这事实上已经形成以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市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便可认定,光大证券在信息公开前,已经开始买卖该公司的股票,涉嫌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便是对此观点的行为支持。(下转第七版)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