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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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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应触及小微企业“灵魂”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任斯理

减税应触及小微企业“灵魂”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乍一看,这确实是一条有利于小微企业“减负”的好消息,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恐怕很难能够触及到小微企业的“灵魂”。

首先,涉及范围太小。根据权威部门测算,此次减税新政实施后,将为符合条件的近600万家小微企业年减税近300亿元。而目前中国约有5000多万家小微企业,换言之,即便这些政策全部落到实处,涉及的企业也仅占小微企业数量的九分之一。眼下,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一个小商铺的月租金基本都上万,而一个路边煎饼摊每月的营业额都不止这么多。即使是个体工商户都很难涉及,又能涉及多少小微企业?

其次,有造假的隐忧。对小微企业销售额的界定,最主要还是要靠各种票据,并且最终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但现实情况是,遵纪守法的企业据实开具发票,营业额一般会超过2万元,享受不到该政策的福利;而偷漏税的企业,即使月实际销售额远远超过2万元,通过造假依然能享受这一政策。这样会不会催生新的“潜规则”,让守法小微企业有造假冲动,让已经造假的企业更加冲动?

第三,存在“行业歧视”。目前,中国对所属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界定标准并不相同。以建筑业和零售业为例。根据工信部和国家统计局等共同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建筑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而零售业是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由此可知,这次的减税政策,对很多行业的小微企业来说是看得见摸不着的,特别是对于从事建筑、加工制造等行业的企业来说,基本很难符合减税条件。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及中小企业发展的税费政策,方式多样化,力度也在不断加大,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政策改革方向。但是,判断一项或几项政策的优劣与否,关键还是要看能否落到实处。

实际上,国家制定的政策在实施之后会不会违背本意,能不能落到实处,关键还是在于地方执法层面。应该看到,中央有“放水养鱼”的举措,一些地方却在“竭泽而渔”。目前,地方征收“过头税”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要让减税政策落到实处,就须防止“过头税”,否则,一减一增之后,小微企业恐怕将更加难过。

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政策,可以根据行业、企业规模的不同进行差别化对待,分类规定税率。减税政策惠及的面应该再宽一些,让小微企业有更大的生存空间,同时也应当更加严厉地惩处地方政府的“过头税”行为。改革要触及到既得利益者的灵魂,减税也要能够触及到受益者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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