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26版:中国国资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6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3年8月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北京城建集团张杰

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

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在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世情、党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对如何开展老干部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也提出了新的任务,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增强老干部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不断树立老干部工作的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创先争优精神开拓老干部工作新局面。

新形势、新特点

随着新形势的变化,老干部队伍在人员结构、思想状况、利益需求、生活方式等方面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呈现出日趋多样化的特点。突出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人员结构多样化

一是离休干部数量大幅度减少,退休干部数量迅速增加。二是改革开放以后参加工作的干部陆续进入了退休高峰。三是无学历或低学历干部数量大幅度下降,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干部迅速增加。如城建集团现有老干部近万名,其中仅有29名离休干部,占比不到千分之三。

思想状况多样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对外开放度越来越高,各种思想文化广为流传,信息传播渠道更加多元,经济社会变革中的热点问题、民生领域的难点问题层出不穷,叠加出现,这些均影响着老干部的思想状况日趋活跃和复杂,思想观念的多样性、差异性、独立性不断增强。

利益需求多元化

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干部对政治参与和精神文化需求强劲。二是随着人员结构的不断变化,不同收入条件、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身体状况的老干部需求也不尽相同。如对于提高生活待遇水平的呼声越来越高,对于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愿望越来越强,对于保障身心健康方式的举措越来越关切。

生活方式多重性

随着社会整体流动性的增强,老干部的流动性也逐渐加大,出现了人户分离,居所多变,外出频繁。如有的与子女合住一起,有的独立居住;有的秋冬在南方居住,春夏在北方居住;有的在国内外之间频繁走动,居无定所。

新局面、新策略

在深刻把握老干部工作新形势的基础上,针对老干部工作出现的新特点,结合过去老干部工作积累的宝贵经验,我们要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大胆探索,坚持以人为本、满怀感情、服务为先,坚持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素质建设,不断推进老干部工作向前迈进。

坚持齐抓共管,夯实老干部工作基础

要做好老干部工作,提高老干部工作质量和效率,首先必须摆正老干部工作的位置。确立老干部工作在全集团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与在职员工队伍建设同抓并举。第二必须建立老干部工作体系。城建集团党委以落实老干部工作《责任制》为切入点,及时调整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将老干部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老干部的诉求有人受理、有人落实,为老干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夯实了工作基础。

坚持组织建设,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

一是以办好“老党员大课堂”活动为切入点,以参观党史展览、红色之旅等活动为辅助点,认真组织好政治理论学习,突出老干部工作的政治性,使老干部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广泛开展时事政策教育,及时向老干部介绍国内外形势,通报重大决策部署,传达重要会议精神,使老干部始终享有应有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待遇。

二是以完善“组织覆盖、班子健全、活动经常”为抓手,针对老干部人员构成和管理方式、居住方式等特点,探索和创新党支部设置方式,保证所有老干部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的怀抱,进行管理。同时,抓住“领头羊”,将政治水平高、组织能力强、身体状况好、有热心愿奉献的老干部选拔出来,配备为党支部书记,发挥他们敢抓善管的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老干部放心满意

老干部人员结构的多样化,利益需求的多元化,需要我们在开展日常服务,特别是加强个性化服务方面开拓创新,探索新模式。一是集团各单位领导亲自关心、过问老干部工作,特别是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情况,及时向老干部通报集团工作情况和所取得的成绩,倾听老干部意见和建议。同时,集团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与老干部的日常联络与沟通,认真对待老干部的各项诉求,积极为老干部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二是每逢佳节,集团都要组织春节慰问团拜、七一帮扶救助、中秋入户家访等一系列送温暖活动,将组织的关怀送给每个老干部。集团各单位还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的安排体检、有的安排游览、有的安排疗养、有的还新成立老干部活动中心等等,努力在关爱老干部的身心健康上尽心尽力。(下转G03版)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