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10版:论衡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0版            论衡
 

2013年8月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政府购公共服务
再敲服务业大门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邢滋沂

政府购公共服务再敲服务业大门

7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要求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会议指出,凡是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等问题,使群众得到更多的便利和实惠。

这一举动的更大意义,在于政府与企业关系的调整将有重大突破。政府的“独角戏”将变成“大合唱”,而企业如何以改革红利激发活力,造就经济与社会增长新动力的问题依然存在。

从“一脚撑”变“三足鼎立”

该管的没管到、不该管的管太多,这是多年来老百姓对政府的一条大意见。

政府自然也有难处。以往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从自定项目到管理实施,主要由政府“一手抓”,但是政府的力量毕竟有限,再强的政府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以至部分地区公共服务产品短缺,造成了公共服务区域性的不平衡,出现了老百姓骂娘的现象。当然,不可讳言的是,政府里也有些人情愿慢点,把权力抓在手里,但那毕竟是少数。

政府叩响公共服务的大门,可以说是在适当地分散政府的权利。李克强总理一贯主张要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过去政府向来亲力亲为,公众、企业等社会组织在边上旁观或者跟在政府后面听风是雨,逐渐失去了社会团体去承担完善社会服务的积极性。此次改革就是要政府将本应属于社会主体的权力,交还给社会。政府与社会各司其职,让政权、财权、事权更清晰、更平衡。

对政府来说,舍得放权,不再独挑大梁也是一种减负。目前来看,公共服务靠政府“一只脚”走显然太吃力了,这个时候如果政府将包袱抖下来,集结社会上的力量共同分担,将政府的能力、社会的动力和市场的活力综合起来,形成一种“三力合一”的模式,必然会使社会的公共服务更完善。并且这次改革释放出这么大的红利,其他社会力量一定不会再甘愿当“旁观者”,现在政府腾出空间给企业等社会力量去施展,无疑是增加社会动力和活跃市场非常有力、有效的引导措施。刺激了社会和市场这“两条腿”逐渐伸开,形成一种全面的公共服务发展新机制,政府施政就可以更有针对性。

企业要做好政府“接棒人”

此次改革对企业来说,尤其是服务型企业,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我们都说“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这次改革也不例外,机会虽好,可也并非触手可得。政府推开公共服务这扇门,势必引来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一拥而入,这也代表着企业等社会团体将面临新一轮的竞争机制,只有有备而来的企业才能在这场竞争中赢得好彩头。

首先,企业要搞明白购买公共服务购买的是什么?公共服务顾名思义是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那么服务型企业就占有很大的优势了。可是,公共服务涉及的领域大部分是医疗、卫生、教育和养老等相关的社会保障服务内容,是带有公益性的,也就意味着它并非是纯盈利性质。因此,即便是顾客至上的服务型企业,在争得这次改革红利之前,也要做好与盈利目的背离的心理准备。

其次,就是弄明白为谁购买的问题。公共服务必定与民生问题紧密相连,它的受益者毫无疑问应该是老百姓。无论是谁来负责这个问题,最终目标都应该是一致的,那就是提供更完善的服务。政府拨出的资金肯定要正确利用才能达到政府把钱用在了刀刃上的效果。这也是服务型企业等社会力量在拥有公共服务“经营权”之后首要面对和投入的。

企业在加入到这场“夺利之争”时,要明白这是在帮助政府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责任重大。政府投入资金一方面是搞活市场气氛,加快市场化建设;另一方面是更大程度地满足城乡居民更多的公共服务需求。因此企业必须先摆正态度,理清其中的关系,先从自身转型,才能更好地从政府手中“接棒”。

企业不能当“二东家”

事实上,这一次政府叩响服务行业的大门,意图很明确,那就是政府将更关注民生问题。通过动员全社会力量来改善这个领域的薄弱环节,将权限对外放开,客观上也是促进政务活动的公开和透明。同时,还是政府职能转变和分清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的重要拐点,这是改革的良举。但是这么大的摊子真要撒手不管了,很可能就成了好心办坏事了。因为借改革之名盗窃改革之果的事,人们也见得多了。

公共服务不再由政府“包办”,政府只管不办,由市场化操作确实更自由、更全面。但是如果做项目的企业,把活揽过来,真的自己当起“二东家”,那麻烦事就来了。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例,在此次会议上列出的包括排污、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清单就达上万亿元,把这么大的利益转交给社会力量之后,难保一些企业或社会组织当起“二东家”,出现“偷梁换柱”的行为。

因此,企业与社会组织应当具有高度的职业道德、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对企业与社会组织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更需要有非同一般的高标准、严要求。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但需要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依法进行监管,还需要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全方位监督。

对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这件大事,政府的制度安排与企业的思想引领同样重要。本来是改革的事,千万不能被腐败弄砸了,这是我们最担心的结局。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