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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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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年法“不常回家看看”属违法

来源:中国企业报  

新老年法“不常回家看看”属违法

新闻事实: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起实施,新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等行为将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热议:

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主任李伟:现在没有办法出台一个子女必须看望父母的法律,国家层面上做不到,这个在法律责任里对应的法律责任不是特别明确,子女所在单位也没有办法监控。

滨州学院政法系副教授田梅: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初衷是好的,但是落实起来比较难,还需要很多其它法律和制度的细化规定。经常的含义是多少或是多长时间?不和老人一起居住的儿女是否具备常回家看看的条件?儿女客观条件和主观上的过错,到底怎么区分?实行起来也会比较困难。

佛山市著名法律学者王学堂:这属于立法迷信。简单的法律条文自然能够轻易出台,但能真正解决空巢老年人的问题吗?这跟醉驾情势严峻,于是醉驾入刑;欠薪问题突出,于是恶意欠薪入罪是一样的,属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靠严刑峻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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