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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            调查
 

2013年7月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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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怒为尊严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郝帅

企业一怒为尊严

强拆、停工、愤怒……这是记者刚到达江西省靖安县雷公尖乡双龙街1号被拆现场所看到和感受到的。现场的狼藉不堪,无门可看的石狮子以及愤怒的当事人更加让记者的心揪了起来。事情似乎正向着矛盾激化的方向而去。

经过深入调查和走访,真相远不止这些。

首先,当事企业是全国性企业,实力非常雄厚且机构众多,不会因为部分厂区的拆迁而受很大影响,更不会因为这小小擦伤而伤筋动骨。其次,如果仔细对比就会很快发现,此次拆迁并不针对整个厂区,只是相对很小的大门口区域。这一点,通过对比整个厂区占地为13847.71平方米,而征地面积只有364.28平方米很容易就能发现。再次,偌大的当事企业更不会通过“闹”的手段来增加征地补偿。原因很简单,不至于。看来,这对企业来说并不是件非常大的事。

那么,是什么让企业如此愤怒?

没有任何的通知,没有任何的手续,而且来的人没有一个表明身份,来了就拆。恐怕这样的行为发生在哪家企业都会使之惧怕。但这惧怕并不因敬畏之心产生,而是因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来。这样的境况对于一个正规经营的民营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望有关部门思之。

据企业方反映,强拆之后基本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跟他们沟通。而记者在采访过程中相关部门已经多次沟通、甚至“默认”的说法更是不利于企业态度的转变。记者也明显能感觉到,相关部门认为所做的已经足够。那么,连真正的土地使用者都没联系上,真的就够了吗?事实上,在有关征地拆迁程序中,是否经过“充分沟通”这种过程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是否有当事双方签字的协议或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等结果才是重点。就算真的有默认,不用任何手续就拆除“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的私人财产。这胆子是不是太大了?有关部门再思之。

任何正义和善意的目标都需要程序作为支持,公益性工程也不例外。程序的合法决定结果的合法,也就是法律程序高于实体。但现实生活却远比法律程序和实体关系复杂得多,判断结果是否合法,除法律之外,还有社会道德、人类感情、善良风俗、常识等这样一些衡量因素和判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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