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需重新审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万斯琴
国企改革需重新审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甘肃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石军在研讨会上。
2013年已然成为国企改革的加速临界点。事关国企改革方向与目标的顶层设计方案也正紧锣密鼓地在推进。在这时候,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讨论格外引人注目。
“搞好企业机制创新,它的基本途径应当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尤其要深化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共甘肃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石军在6月20日,由人民政协报社举办的首期“财经智库沙龙”上说。
对于促进国企和民企经济发展有独到的见解,正是石军最早提出了改制、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这一为人熟知的“三改一加强”国企改革理念。石军认为,“从目前来看,政府需要破除行政垄断的所有制壁垒,全面地、真正地落实两个‘36条’。国有企业需要真正敞开大门,吸取更多民营企业来参股,有些生产经营的环节甚至是许多竞争性企业可以让民企来控股,民营企业应该做好准备,精心选择进入的行业,积极稳妥地进入垄断行业。”
石军认为,“需要加快推进企业兼并的步伐。当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要淡化所有制的标签,我们动不动说这个企业是国有企业,那个企业是民营企业,我们需要淡化所有制标签。”
中央电视台评论员马光远认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应该说在经济学领域讨论了几百年了,我们今天讨论这个问题,既是一个悲哀,同时对中国的未来也非常有价值和意义。企业是什么?政府是什么?企业应当是市场主体,政府应当是创造市场环境的主体,我认为这个界定非常重要。”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认为,政府越位、错位、缺位这三个问题在地方政府有时表现得更加突出,很多地方政府直接介入微观经济活动,充当市场中一个重要的竞争主体。
针对这一话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彭小枫则进一步表示,改革开放以来,竞争的主体是企业,但政府也参加了竞争,资本是逐利的,它会流向利润的洼地。因此,政府应该主导的是市场环境,而非市场本身。
彭小枫认为,“眼下需要解决的是地方政府的恶性与无序竞争,但是在‘泼掉洗澡水’时,不能把‘竞争’这个孩子一起泼掉,中央政府应该主导市场环境,使地方政府经济竞争也从无序到有序,从恶性到良性,这是中央与地方应有的联动。”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一语道破地方政府与市场的尴尬,他说,“中央财政很好过,省级财政也好过,市级财政过得去,县级财政很难过,乡级财政没法活。没法活怎么办?就得卖土地。地方政府越过市场的边界,是矛盾的转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重新分配,这是关键,这个问题不解决,会造成下面政企关系混乱。”
中国的国企队伍巨大,针对政企分开无解的说法,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刘克崮说出了他的观点,“政企能分开,前提是政资要分开,政府管全社会,一定是政企全分。国企是什么?不是一般企业,那是国家的财产,所以国家作为老板,他当然要管自己的财产,问题是怎么管。两条线,政权一条线,产权一条线。有解,怎么会没解呢?政企分开在中国一定加上一条政资分开。”
对此,李锦也给出了他的建议,“政权和产权,企业的问题在董事会改革;财权和事权结合的问题,决定在中央政府。政权和产权分开、财权和事权结合,这两个‘权’解决好了,我们的政企分开问题就有了基础和条件。”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在政府和市场的权界问题上,在会上提出有六点要特别值得关注:“放权”,中央政府要向地方政府放权,还有各级政府要向社会放权。“协权”,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分权”,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局面。“限权”,让权力在宪法和法律“笼子中”运行。“监权”,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还要防止侵权,打造服务型政府,防止政府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依法行政。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认为,“政府要逐渐地把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淘汰掉,逐步地更多地做一些应该履行的职责,这个历史过程,也不是一个早上就能完成的。所以需要我们有战略的判断、有战略的部署,然后我们逐步地推进,这样一种安排才能够符合中国的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