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在“史上最难就业季”要做表率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赵玲玲
国企在“史上最难就业季”要做表率
6月4日,教育部和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根据未来3—5年的企业发展规划,加强人才储备工作,在现有招聘需求的基础上,合理扩大招收规模,力争招收高校毕业生人数高于往年。
为了应对“史上最难就业季”,国务院国资委专门发出文件,可见对国有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的重视。然而,由于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有些企业似乎并不打算这么做。
有些国企人士认为,国家出台政策要求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导向性是好的。但是市场环境变幻莫测,整体形势不容乐观,为了控制成本,很多企业都在减少用人需求,如果此时硬性要求国企过多吸收毕业生,对国企来说,是一种巨大压力,不利于国企的健康发展。而且,国企容量毕竟有限,面对庞大的就业人群,国企增招对解决就业难题的影响似乎不大。
这些话,猛一听,似乎有理。细一想,似乎又不在理。
权利从来与义务都是对等的。国有企业从来以“共和国长子”自居,享受了国家更多的投资与扶持政策,在这种关键时刻理应为政府分忧解难。凡是国有企业,多是国家的大型乃至特大型的骨干企业,规模大、产值高、资产雄厚,在行业内所起的作用无可匹敌。大学毕业生,是国家专门培养的高级人才,完全可以胜任国企对人才的高层次要求。加之国企规模大,用人需求自然也就多,国企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尽可能多地吸收毕业生,既为国家解了忧,缓解了居高不下的就业率,又承担了应尽的社会责任,还为企业招揽到了一批人才。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我们应当理解国有企业的难处。在吸纳大学生促就业的同时,也要控制成本保证效益增长,这是个两难的事。部分国企一时间可能无法提供过多岗位,但是作为国有经济的“长子”,不能因为有困难就把自己理应肩负的责任抛诸脑后。没有新岗位,可以想办法先提供一些“见习岗位”,待经济形势稳定企业效益好转时再让这些毕业生“转正”,如此一来,岂不两全其美?另外,国有企业通过转方式、调结构的进程,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高校毕业生开发出新的就业岗位来,尤其不能忽视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智力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拉动作用。
其实,政府并没有完全将压力都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一样要参与其中。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在公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就已提出,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与此同时,还要大力宣传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突出贡献,以此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
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调研时强调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切实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今年我国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多达699万人,再加上往届已经毕业没有就业的人员,就业压力显著增大。因此,为了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难题,教育部和人社部也都纷纷出台了相关措施:为受经济形势影响的大专业毕业生收集岗位信息;广泛组织实习实践,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举办系列招聘活动,全面提高就业信息服务水平;全面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大力推动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失业人员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等等,这些都是政府积极解决就业问题的措施。
政府、国企与民企三管齐下。虽然国家不得不利用政策和法规这只“有形之手”来调控就业资源配置,但是这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是必要的。事实上,国家通过制定就业机制,实施宏观调控以及建立有益于扩大就业机会的宏观政策环境来解决就业难题,远比市场调节更能解决燃眉之急。国企不能以市场自由选择的理由来变相拒绝接受大学生就业的配置计划。
国有大臣,家有长子。国有企业的属性与地位,使它们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难题、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责无旁贷。从这个层面上说,作为国家中流砥柱的国有企业不应只注重经济指标,还要注重自身的社会效益,积极地帮助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为毕业生提供持续的就业帮扶。困难之时,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解决就业难题,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如何身先士卒,做得更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