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治污,任何企业不可置身事外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孟书强
大气治污,任何企业不可置身事外
6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治理大气污染的新十条措施,大部分都与企业相关。除了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外,还特别强调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今年以来,我国大范围地区遭遇雾霾天气。中科院报告显示,今年年初雾霾污染范围涉及我国10省区市,影响人口8亿以上。严峻的现实表明,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出重拳、下猛药。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新十条措施让我们看到了中央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和勇气。
联想到最近一起地方环保局处罚央企的新闻,就更能让我们感受到这新十条措施绝非虚言,而是即将落实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安庆市环保局向安庆石化的一家分公司开出9万元罚单,这是安庆石化建厂近40年来,收到来自属地环保部门的第一张罚单,在当地被评价为“打了老虎”。
长期以来,面对国企、央企,地方环保局总是显得比较尴尬,不处理属于没有尽到职责,要想处理却需要面对众多复杂的因素。环保部门要关停污染企业,必须提请同级政府,如果要关停央企,就要上报国务院。地方环保部门对央企进行处罚,难度可想而知。
这次安庆为什么敢把大刀向这家国企头上砍去呢?据媒体报道,安庆环保部门这次之所以这么硬气,除了有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中央部门“撑腰”。据悉,为了提升环保部门权限,今年年初安庆市宣布由副市长兼任环保局局长,并开始密集拜会环保部。在治理大气污染上,得到了环保部的强烈支持。
事实上,从年初以来,中央层面就开始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出重拳治理大气污染。2月底环保部宣布对六大重污染行业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就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前一天,环保部发布《水泥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四项指导性文件,再次剑指“大气污染防治”。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环保部门的刀,已经越来越锋利了。在可预见的未来,长期抱怨自己权限不够的环保部门将在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上拥有比之前大得多的话语权。对空气质量实施“一票否决”制也将不再是一个传说。所有企业都将面临环保部门前所未有的严格考核。
当下我国既面临着快速发展经济的重任,也面临着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重担。实事求是地说,短期来看,二者之间仍存在着不小的矛盾。这也是当前防治大气污染成效不是特别显著的关键所在。直白点说,谁都明白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性,但不是谁都可以放下眼前金钱的诱惑。
社会心理学上有个责任扩散理论,讲的是指当发生了某种紧急事件时,如果有其他人在场,那么在场者所分担的责任就会减小。因为每个人都认为助人的责任和助人的失败所带来的可能成本应由大家共同承担,也就是说提供帮助的责任扩散到其它人身上。
其实,责任扩散效应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一种普遍的心理现象,在企业污染治理中也经常能见到。一些污染企业正是存在这种侥幸心理,怀着一种只是我自己污染这么一点,不会影响整个的大气,污染都是那些大企业造成的心理,长期堂而皇之,以各种理由搪塞环保部门的检查。殊不知,正是这一家家企业抱有这样的心理,才最终造成了现在这种雾霾天气经常光临的局面。
在环保部门弱势之下,这样的侥幸心理或许能为企业谋得一时的利益。然而,当环保部门对企业生存发展拥有重要的决定权时,这样的侥幸心理无疑是以身试法,把企业推入万劫不复之地。国务院常务会议传递出的正是这样一种信号,无论央企还是地方企业都应当有这个心理准备。
“达摩克利斯剑”已经悬在头上,你不主动投身大气污染防治,利剑随时都可能向你的脖子上砍去。当然,我们希望这样的利剑永远悬在空中而不落下。前提是作为现代社会公民的企业和企业家们,主动承担起防治的责任来,不再怀抱侥幸心理。
大气污染治理,没有一家企业可以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