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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版            产业公司
 

2013年6月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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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金融创新有助于解决销售型商业所存在的问题,但这种工具性手段的实现必须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础上。

金融创新解围遭遇玻璃天花板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艳蕊

金融创新解围遭遇玻璃天花板

对于开发商而言,商业地产分割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开发商要考虑资金平衡,分割出售可能是最简洁的资金回笼方式。但是,在十多年的发展后,商业地产散售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已经无法回避。是否有解决的办法呢?

市场对散售争论的焦点是控制权和核心物业的经营品质能否保证。散售型商业地产的开发,租售平衡是核心战术,而这可以在规划、销售方面得到较大程度的落实,当然,这也对规划、销售、运营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们提出了把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信托基金参与进来或许可以解围。”中国华鑫国际信托投资部副总经理陈立洲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这在国外已经是很成熟的方式。从信托的层面,可以考虑分割销售的商业,是有可能走得通的。就是物业的所有权归小业主,而把经营权交由信托基金来统一管理,电子商城也不用像原来一样一间间隔离开,而是整体统一风格、统一经营、统一管理。这样,对于小业主,他们不用特别操心,在房屋产权收益的基础上,还可以得到经营收益;对于信托公司也是很好的方向,开拓新领域从中也可以赚得很大的经营管理收益。另外也解决了开发商资金回笼问题。”

尽管金融创新有助于解决销售型商业所存在的问题,但这种工具性手段的实现必须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础上。在刘欣律师看来,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多业主商业物业产权到期以后,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问题展现在政府面前,越来越多这种商业物业可能会爆发潜在的社会问题。

商业物业的闲置无疑是一种社会资源的浪费。所以,陈立洲希望有人出面来统一业主们的思想,刘欣律师提出,政府在这个环节上应该引导,可以给一些配套的政策,组织一些活动,让这些业主们有统一的理念,把业主的利益捆在一起。

面对商业房产在销售和产权方面的难题,刘欣律师从法律角度提出三个层面的解决思路,一是如果现在有开发商一定要从长计议,制定长久的计划。二是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发挥作用,虽然商业物业不涉及民生问题,不是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但是就现在已经出现的一些事件来看,这毕竟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三是从立法角度,应该考虑让业主有形成统一的意志的机会和场所,在形成统一意志的前提下,也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运用法律政策的手段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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