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征税切勿操之过急
网店征税,不仅可能征死一批网店,也可能征走许多年轻人的希望,这是网店和社会都不能承受之重。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孟书强
网店征税切勿操之过急
网店征税的话题在暂停两个半月之后再起波澜。日前,有传言称,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相关部委正研究调研实施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措施,预计年内正式对网店开征5%的税收。对整个电商界来说,这不啻为一枚重磅炸弹。企业缴税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根据我国税法,凡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任何交易,都应该缴税。虽然向网店征税是大势所趋,但电商的情况要复杂得多———怎么征,什么时候征,征了税干什么,直到现在依然存在诸多争议。
对网店征税的传言由来已久。2010年7月,《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国内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业界普遍猜测,这是对网店征税的“前奏”。今年4月,发改委、财政部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继续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的税收管理制度研究”。税务部门一直保持关注却迟迟没有出台实质性政策,显然是因为“兹事体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发布的“网络创业促进就业研究报告”显示,中国网络经济年均增速30%,累计创造的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超过1000万。报告预计到2015年,以淘宝网为代表的部分网络零售平台将覆盖5亿消费者,交易额有望超过2万亿元,带动直接及间接就业3000万人。而淘宝网的数据显示,目前94%的淘宝卖家月营业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下,其中一些发展较好的商家,在线下已经开始缴税。对个人网店强行征税获得的收益并不大,但征税成本却很高,甚至可能形成税收成本大于收益的倒挂现象。同时,还会打击微型经济的积极性。这些问题都不能不考虑。
正因为向网店征税这条河的“水太深”,在对网店征税之前,一些问题不能不考虑清楚。现在我们比以往有多得多的有利条件,可以做到“遇水搭桥”,避免因向网店征税而造成的诸多社会问题。可以多一些调查研究,可以在拿不准的问题上多看看,慎重些,不着急下决定。
首先,对网店征税要做到准确评估。虽然近几年来不少网店已经有了较大发展,但是发展依然难言充分,尤其是数量庞大的中小网店,能不能承受住征税的压力?现在对这些“未成年人”征税,会不会因为税收高于利润,而成为压死一些网店的最后一根稻草?目前,开网店的一大部分是辛苦创业的年轻人,尤其是在高校毕业生遭遇“最难就业季”的今年开始征税,是否会同时征走这些年轻人的希望和未来?在决定征税之前,不能不多角度考虑这些问题,多考虑征税对这些创业者的利弊。毕竟,征税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造福于包括他们在内的全体人民。
其次,对谁征、怎么征应当明确,这是目前引起争议最大的问题。目前来看,大多网店是个人开的,并没有在工商局登记,难以看做工商纳税的主体,而且网购平台的销售数据也难真实统计。这种情况下要按什么原则收税?在对部分网店收税的同时,是否也应加大对于中小卖家的扶植力度,暂缓对其收费?这个标准怎么确定?这些是网店征税的关键性技术问题,都依赖于大量的实地调研数据的支撑。
同时,出台新税种应当慎重,一旦开征,应把征收新税的目的、用途等向公众说清楚。网店征税理应立足于促进电子商务合理发展,而不是为了单纯的税收增加。坊间有分析认为税务部门选择此时对网店征税,可能主要是由于国家近期不会再出台大规模投资刺激政策,同时由于经济下行压力下财政收入吃紧,税务部门有增税的冲动。笔者希望这只是个别人的臆测,因为这实在算不上一个征税的好理由。实事求是地说,就全球来看,我国目前也已跻身高税负国家行列。税务部门已经到了节制自己的征税冲动来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时候了。恰恰是由于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当前更重要的应该是减税,让利于民,让企业喘一口气。
目前,上述种种问题都还存在不小争议,相关部门需要更充分的时间进行调研。在没有真正解决这些争议之前,对网店还是“放水养鱼”的好。因为从目前数据来看,多数网店也还处在初期创业阶段,利润并不算多,即使征税,可能税额也极少。暂缓征税,不但对网店发展有利,对最终税收的增加也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