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外部审计构建透明央企是个趋势”
来源:中国企业报
“引进外部审计构建透明央企是个趋势”
(上接G03版)
《中国企业报》:如何理解建立健全企业的监管机制?
李锦:此次审计报告暴露的问题多集中在下属子公司,比如,审计报告披露,国电集团下属5家企业存在管理人员交叉任职、在同一地区业务范围重叠等问题,影响管理效率,多发生在二三级企业。国资委提出央企“扁平化”改革已多年,但仍然有央企公司层次多达11级,集团公司根本无法管控到各个层面。层次过多必然导致集团战略协同困难,权责关系、治理关系复杂,管控的广度和深度也很难把握。央企要管好二级企业,央企本身要对其子企业进行监管。目前,国资委加强央企集团管控主要表现在:子公司重要领导者的任免由总公司审批,实行子公司业务范畴控制制度,建立业绩考核制度,开展定期业绩分析制度。但上述要求执行起来,依然难度较大。
《中国企业报》:这次审计署10日上午刚发布审计结果,国资委下午就通过其网站和微博发布声明称,诚恳欢迎社会各界建言监督。但怎样监督,监督有没有成效都是值得存疑的。您怎样看待引进外部审计的可行性?
李锦:央企目前审计主要还是靠内部审计部门和国资委,而央企的其他股东较为乏力,审计署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外部审计的主要力量,审计上不可能完全深入央企的每个角落,同时在审计时难免被人情等因素影响其独立性。为公正起见,引进外部中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也是有必要的。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指出企业的问题时,企业应及时进行整改,若审计署审计出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现的问题时,企业可追究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当然,引进外部审计的同时对于央企审计方面的“内部人控制”问题需引起警惕。
《中国企业报》:国资委在前几天还发出《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为央企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铁门槛。
李锦:为营造和促进审计市场的公平、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减少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适当降低审计成本,解决审计中不正常的委托关系,提升审计中的客观、公正,以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逐渐成为相关所有者的自然选择,也是国资委改进中央企业外部审计环境,提高审计质量走出的一条新路。现在,除涉及国家安全或难以实施外部审计的特殊企业,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必须由符合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不应超过5年。3年内遭到行政处罚或被点名批评的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将无缘央企的外部审计。若审计署审计出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现的问题时,企业可追究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作为一项制度,国资委已经重视,正在健全。
《中国企业报》:审计署的公告几乎年年有,每年发现的都是老问题,部分央企面对审计结果,似乎已经形成了接受批评、认错解释、过后又犯的循环应对办法。您怎样看待这种现象?
李锦:今年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刚刚公布不久,9家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很快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对审计报告的整改公告,而且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中国移动公布了40余名负责人被处分的情况。这些央企积极落实整改的态度与行动是值得肯定的,在外界也没有引起反弹。
审计署将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向社会公开,这也是一个好措施。但是,对央企监管不能只靠审计。从目前央企的内部机构设置来看,监督机构的监督往往都是事后监督,只有当问题出来后才急急忙忙地寻找补救的方法,这就导致很多企业出现的问题“屡教不改”。国资委还需要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权责,加大监管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并接受社会监督。除了对央企监管力度要加大,改革的步伐也必须加快。另外,如何在薪酬、福利等方面真正体现公平、公正,还需要央企管理部门理清思路。与此同时,还需要社会各界建言监督,共同努力,共同建设透明、高效、富有活力的中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