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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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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强调个人权威的会议纪要,使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一波三折。变故背后,还有多少经济行为遭遇公权干预?

浙江淳安:既定项目遭一人否决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金开尔周慧敏实习生汪跃

浙江淳安:既定项目遭一人否决

一人之意有多大力量?在甘肃信源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小裕看来,一个人可以改变一家企业的命运。

2012年,甘肃信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源公司)被浙江省淳安县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招商引资,在当地投资建设年产值1.2亿元混凝土生产项目。

但谁也不会想到,2013年2月17日下午,根据县委书记凌志峰的指示,当地多个部门召开协调会,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否决了信源公司在所拍得的地块建设混凝土生产项目。

对此突然变故,当地许多职能部门负责人表示不能理解。

既定项目被否

自2012年3月开始,经过8个月的考察、商谈,开发区与信源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了投资协议书。经多方论证、慎重筛选和双方协商,开发区最终决定将位于文昌生态工业区一山坳的40亩土地作为信源公司项目用地。随后,信源公司在当地注册成立了杭州龙澳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澳公司)。甲方(开发区)承诺:在整个项目的筹建和企业创办过程中,将给予乙方(信源公司)大力支持。

今年1月22日,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局下达了淳政工出【2013】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挂牌出让文件。该文件明确标注龙澳公司的土地用途及产业准入为混凝土项目(地块坐标为文昌A-40.XY),并告知龙澳公司依法取得该块出让挂牌竞买资格。

通过招、拍、挂等法律程序,龙澳公司于今年2月20日接到了当地国土局《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成交通知书》,合法取得该地块使用权,并按规定付清了所有约定款项。

然而,令所有人始料不及的是,2月17日,淳安县政府召开了一个由常务副县长余力行牵头,县府办、发改局、工信局、建设局、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等多个职能部门“一把手”参加的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在这个会议纪要上,原本经过严谨、严格的项目选址和土地用途、产业准入审核的地块,被认定“不适合作为混凝土项目的选址”。

从“纪要”中不难看出,得出这一认定的关键词是“根据凌志峰书记的指示”而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科学认定。就此,一个总投资8000万元、建成后销售产值1.2亿元,且当地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一致认可的混凝土生产建设项目,因一人之意受阻。

朝令夕改背后有何隐情?

《中国企业报》记者调查得知,信源公司的投资项目,从洽谈之初就一直得到淳安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突然的变故,不仅投资方想不通,就连淳安当地的许多领导也始料不及。

了解该项目进程的淳安县原人大主任胡柏木告诉记者,该项目的投资洽谈、项目选址、土地竞拍等工作都进展的极为顺利,县长也十分关心,曾敦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国土、发改、开发区等部门也给予了积极配合,特别是选址,经过多次筛选论证,十分严谨,土地用途及产业准入也十分明确。

“从一开始就是作为混凝土项目选址的地块,且一切符合法律程序,却被告知项目选址不适合混凝土项目,这是极不严肃的,也是不负责任的决定。”胡柏木表示。

负责该项目选址的开发区主任江灵强表示,在项目引进、选址、土地拍卖等环节上,相关部门没有任何瑕疵,开发区的规划布局也是科学的。他坦言,虽然对县委主要领导的指示持不同意见,但“纪要”还得执行,具体怎么执行却很为难,找不到任何有效依据。

江灵强认为,A-40-XY地块三面环山,很合适作为混凝土项目用地,也是经过再三筛选后的最终选择,之所以要引进该项目,也是基于淳安县混凝土市场供不应求的现状考虑。

尽管“会议纪要”否决了信源公司的项目选址,但并未阐述充分理由,只是提及县政府2009年对当地一家名为华科建材有限公司有过承诺。调查发现,所谓的政府承诺并未形成相关文书,是政府承诺还是某官员的个人承诺也无从考证,到底是怎样的承诺,涉及哪些内容,连当地的职能部门领导也不知情。

《中国企业报》记者电话要求淳安县府办主任童月山提供该纪要时,被对方告知没有关于信源公司项目选址不适合的会议纪要,只是开了个会。

事实上,记者早已得到这份“会议纪要”。

记者获悉,至截稿时,信源公司的混凝土项目已被“默许”在原选址上建设。这一戏剧性的变化,却再次打乱了淳安县关于抓紧研究全县混凝土项目的规划布局方案,明确具体地块选址、面积、投资强度,待该方案明确公布相关信息后,具体地块竞标公开出让的决定。

知情者称,信源公司的混凝土建设项目,从选址被否决到重新被认可,毫无程序可言。

朝令夕改的背后有何隐情?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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