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5版:中国企业评论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5版            中国企业评论
 

2013年5月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央企严控成本须具备市场标杆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马红漫

央企严控成本须具备市场标杆

央企本年度经营目标明确。国资委主任蒋洁敏近日在公开会议上要求,央企利润增长要达到10%以上。

与国际同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相比,央企高管与员工的薪酬水平或许并不算高,然而央企任何加薪行为都会成为舆论焦点。其中的原因就在于,许多央企的经营业绩受到了诸多“隐形福利”的支撑,包括低价租地、垄断高价、贷款优惠、高额补贴等在内的行政扶持粉饰了央企报表,但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央企增收中究竟多少是因行政助力而来、又有多少是通过高管努力来实现的,这显然是一笔难以算清的糊涂账。央企客观精准衡量员工、尤其是高管对央企业绩贡献程度的考核体系却一直付之阙如。

对此,一个可行的解决之策就是明确央企高管角色定位:或者将央企高管明确划归行政序列,薪酬待遇完全比照其行政职务,不从央企索取报酬;或者将高管完全推向市场,以职业经理人的考核标准进行统一评判。当然,对于后者而言,只有将央企运营完全放置于竞争性环境之中,市场机制才会自发形成对经理人绩效的评估体系。

就此而言,竞争性央企完全可以先行推向市场,与民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行政垄断性央企则可以从股权多元化着手,逐步稀释国有资本、减少行政力量具化干预,给民营经济发挥“鲇鱼效应”腾挪空间,最终形成资本流动性较强、回报率合理的高效率部门。届时,央企高管就可完全以职业经理人的身份接受绩效考评,并获得市场公允范畴的清晰回报。(文章来源:《新京报》)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