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最终将承担怎样的处罚责任?已经查明的情况显示,万福生科虚增利润的规模远远大于此前的绿大地。而且,该案的造假链条涉及更多的主体,资金链条更长,时间跨度也更大。
平安证券或遭起诉
万福生科造假难辞其咎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李金玲
万福生科造假难辞其咎平安证券或遭起诉
备受关注的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案已经进入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程序。由该案引发的中介机构违规及利益链质疑,成为投资者和媒体关注如何处罚以外追逐的重点。
“保荐机构就好似娱乐圈里的经纪公司,只在乎包装后的商品卖出的价格和回报的利润,并不在乎商品本身的价值。”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对《中国企业报》记者直言,IPO申请材料的“伪真实”,公司上市必须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的督察,但他们都可能为了谋求私利而携手造假。此外,灰色利益链条不仅存在这主要的三个机构,甚至还牵扯着与包装上市公司有销售业务、合同业务的其他企业,就像是一个谎言要用十个谎来圆,最终会影响到整个市场。
保荐机构成被告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事件的爆发,牵出该造假事件的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证监会4月3日媒体通气会上的信息,自2012年9月14日对万福生科立案稽查以来,现场调查工作基本结束,下一步将对相关责任人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处理。根据证监会的调查,万福生科在首发上市过程中,存在虚增原材料、虚增销售收入、虚增利润等行为,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同时,万福生科在2011年年报和2012年年报涉嫌虚假记载。
据通报,万福生科欺诈上市,造假手法隐蔽,资金链条长,调查对象涉及数十个县乡镇,证监会将会尽快依法处理。平安证券等中介机构未能尽责,将受到严肃处理。
最新进展显示,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日前终于打破沉默,回应造假案:目前监管部门对该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平安证券正配合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等相关各方拟定最有利于投资者利益的解决方案,并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平安证券最终将承担怎样的处罚责任?已经查明的情况显示,万福生科虚增利润的规模远远大于此前的绿大地。而且,该案的造假链条涉及更多的主体,资金链条更长,时间跨度也更大。
近期,已有保荐机构被投资者告上法庭的例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的许峰律师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他近来一直往返在上海和昆明两地,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为绿大地投资者索赔案件奔波。“最近也在起诉一家投行,当年绿大地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正等证监会的处罚决定。”许律师说。
关于此前已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中介机构违规问题,许峰认为,华泰联合证券、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也将成为共同被告。目前,两位律师正在公开征集紫光古汉、佛山照明、绿大地、万福生科等十只股票受损股民维权公告,之后或同绿大地案一样起诉相应保荐机构。
诱人的灰色利益链
通常,保荐机构的盈利模式主要是保荐公司上市收取保荐费用以及后续督导公司收取服务费用。
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顾问宋清辉向记者介绍,证券业有通道和服务两种典型的盈利模式。在通道盈利模式下,经纪业务拉客户、投行业务IPO、资产管理发产品、自营业务炒股票,高度同质化、保守的盈利模式导致中国证券业整体低效率、缺乏国际竞争力,至今中国没有出现世界级的一流投行。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曾指出,相对于欧美市场的“金融创新过度”问题,中国市场的“创新不足”。“而券商盈利模式的创新正是监管层度过IPO寒冬的重要举措。所以,投行业务必须打破单一IPO模式,实现多元化发展。”宋清辉说。
除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原始股东、突击入股者之外,在IPO的中介灰色利益链上,券商、会所、律所、财关无疑是最大的赢家,其中又以券商为甚。券商通过“直投+保荐”模式,一方面以保荐人的身份对发行人的股票进行保荐,一方面又通过直投成为发行人股东。
据悉,券商直投业务平均有着5倍以上的暴利,最短投资回报周期仅为5个月。投资回报之高,可谓罕见;更有甚者,极少数券商通过与发行人的内外勾结,通过包装上市、弄虚作假的方式来让发行人满足上市条件,沦为IPO灰色利益链上的帮凶。
此外,发行人与各个中介结构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也成为这条灰色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每一次IPO造假的背后,证监会都注意到券商、会所、律所、财关等中介机构推波助澜的背影。宋清辉告诉记者,本轮IPO重启将会与IPO发行体制改革配套改革同时推出,其中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是重中之重。
霍肖桦则认为,加强监管保持各方在利益方面的独立性,或是增添与其在利益对立面的机构才能保障上市公司的真实价值的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