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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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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暴涨10年
失地企业陷多重利益纠纷

来源:中国企业报  

土地暴涨10年失地企业陷多重利益纠纷

(上接第一版)

“原想以此获得开发唐家洲地块所需的资金,结果不但没有获得分文贷款,上述3726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反而被以贷还贷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套牢,项目无法进行开发。”方勇鑫向记者表示。

财地两失

2002年7月17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浙江昱亨昇燃料有限公司归还贷款本金2500万元及利息、滞纳金,并由春江乐园承担保证责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没有依约发放贷款,春江乐园不应承担保证责任,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不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院)提出上诉,浙江高院审理后于2003年12月16日作为(2003)浙民二终字第237号判决,认为春江乐园应承担保证责任,为此撤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部分判决。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将杭州春江乐园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桐庐县富春江镇唐家洲的面积为372600平方米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桐土国用2000字第02—50号)以人民币2000万元抵债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所有,以清偿相应债务。”

“我们因为根本没有拿到的钱失去了土地,而且这块土地并不是之前我们所拥有唐家地块的全部,而是少了将近10万平方米。但也没说明白哪里应该归银行,哪里应该归我们,这地就这么不清不楚的被拿走了。”方勇鑫对此表示。

政府收地

事实上,虽然法院在2004年就已经将唐家洲地块裁定给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但桐庐县政府并没有将土地过户给银行。

“当时没有过户,主要是考虑到该地块存在争议,而且春江乐园和当地居民也在不停的反应此事。”3月29日,桐庐县政协主席、原常务副县长程春明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当时桐庐县政府的做法,使得已经失去土地的春江乐园稍感欣慰并尽其所能维权,但2009年11月3日,当地报纸《今日桐庐》第4版左下角所刊登的一则由桐庐县国土资源局发布的“注销公告”,使得原本就大受打击的春江乐园公司雪上加霜。

该公告称,“根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坐落在富春江镇唐家洲原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的该宗土地纳入储备土地范围的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土地登记办法》,对原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江支行的土地证予以注销。”

“就这样,我们原本认为是‘娘舅’的桐庐县政府把土地收走了。收的速度之快令人咋舌,而且在收的过程中有很多奇怪的地方。”方勇鑫表示。“这块地政府在收的时候在一天之内从春江乐园变成了银行的,仅仅5天之后的11月3日,桐庐县政府公告注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江支行的土地证,将土地收储。”

记者在春江乐园公司提供的桐庐县国土资源局发出的编号为3313153808号相关手续中看到,2009年10月29日,“该宗地属土地专访交易变更登记。并注销桐土国用2000字第02—50号土地证。”而同日,编号为桐土国用2009第0040204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的土地证被核发。

各执一词

“令人奇怪的是,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的土地证上的使用权面积变成了372600平方米,这与我们之前土地证上的470000平方米差了近10万平方米。这差出来的土地到哪里去了?”方勇鑫说,“桐庐县政府作出收储的决定是2009年10月30日,但我们的土地证29日就已经被注销了。”

让春江乐园感到时间上有先斩后奏嫌疑的是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一份编号为桐政办复[2009]215简复单,是对桐庐县国土局《关于要求对土地证号为2009—0040204的国有土地进行收购的请示》。该简复单载明,“经县政府研究,现简复如下:为妥善处理富春江镇唐家洲土地遗留问题,根据县委办[2009]6号会议纪要、县府办[2009]13号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同意你局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所属的富春江镇唐家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2009—0040204)进行收购,请你局按照规定程序操作。”该简复单的落款日期为2009年10月30日,而春江乐园的土地证在10月29日就已经被注销了。

而程春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之所以对唐家洲的地块进行收购,是因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当时找到桐庐县政府进行协商,要求解决问题。经协商的结果是桐庐县政府以600万元的代价对该地块进行收储。此时通知过方勇鑫,方勇鑫表示如果以春江乐园为主体收购该地块,可以得到更加便宜的价格。富春江镇政府为此对春江乐园公司发出过函,要他们在单位时间内完成此举。但并无回信,之后我们又跟银行交流过,询问是否能让春江乐园公司收购。而银行方面的答复是给政府的价格非常低,不可能以同样的价格出售给私人公司。”

对此,春江乐园公司方面的说法跟桐庐县政府完全不一样,“当时是我先跟银行谈的要以购买的方式收回这块地,希望政府扮演‘娘舅’的角色邀请他们参与了谈判,而政府抢先跟银行接触,收回了该地块。”方勇鑫表示。

记者经过多方调查,也无法查证该细节。春江乐园公司方面没有提供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之江支行洽谈的书面材料,而桐庐县政府所说的给春江乐园公司的函,在记者截稿前也未提供。

“这块地现在的价值与当初我们买地时已经不可同日而语,而飞涨的价值也许就是桐庐县政府最终决定收储的原因之一。但对于这块地我们投入了太多,一定会全力追索,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方勇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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