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的重点在于消除制度障碍———专访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蒋皓
城镇化的重点在于消除制度障碍———专访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
蔡继明
蔡继明是当之无愧的“土地委员”。十年来,他作为政协委员写了30份土地提案。今年两会,作为人大代表的他又写了一个土地议案,并征集了34个代表联名。他呼吁要尊重农民自主城市化的选择,特别是不要把城镇化变成国有化。
《中国企业报》:为什么我们习惯的提法是“城镇化”,而不是“城市化”?
蔡继明:我们有19000个镇,如果只讲城市化,那么这19000个镇怎么办?但我个人一直用“城市化”这个概念,我觉得“化”是发展的方向。城市化的重点应该放在大中城市,当然也包括小城市。19000个小城镇都要发展必然会造成过去“村村点火、户户冒烟”、60000个小城镇遍地开花的局面,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环境的严重破坏,而这些小城镇根本不能发挥城市的功能。
《中国企业报》:从目前来看,“人口城市化”的步子明显赶不上“土地城市化”的步子,应该怎么解决?
蔡继明:城市化的本质应该是“人口的城市化”,是农村居民向城市居民的转变。当然,这个转变是以工业化、非农就业为前提的,离开了工业化,离开了非农就业,就是“被迫上楼、被迫进城”,这个肯定不是城市化的本来含义。
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不是空间的城市化。改革开放以来,空间的变化提高了3—5倍,而人口转变的速度远远不够。我国现在的城市人均占地大概133.3平方米,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而且城市有那么多空置的房子,只要制度合理,让这些房子被“吐”出来,再加上保障房建设,现有的城市空间规模已经能够容纳这些人口。李克强总理说过要避免“摊大饼”,避免搞造城运动,所以,当务之急不应是城市建设,而是要把两亿六千万农民工分期分批地变成城市居民,要深刻理解“以人为本”。
《中国企业报》: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过去五年,中国城镇化率由45.9%提高到52.6%,但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城镇化水平仍然较低。那么,是什么阻碍了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呢?
蔡继明:有很多原因。提到城镇化的难点,人们首先想到了户籍制度,包括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等各种制度障碍。所以,城镇化的重点不是搞城市建设,而是如何通过改革,消除这些阻碍城镇化、阻碍农民工进城落户、阻碍迁徙人口定居的这些制度障碍。
十年来,作为政协委员我提了30份提案,别人说我是“土地委员”。今年,作为人大代表,我提了一个议案。议案跟提案不同的是,必须有30个代表联名,我征集了34个代表。这个议案是关于修改我国《土地管理法》的建议。关于《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已集中讨论了多年,去年年底,国务院法制办把最后一个版本提交给了人大常委会讨论,但没有付诸表决。这个版本只修改了一条,就是“取消30年农业收入的上限”。有人担心这个取消了,征地成本会增加,会造成“一夜暴富”的现象。还担心农民暴富?农民暴富总比开发商暴富要好吧?!
《中国企业报》:您说过,《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最重要的不是“征地标准”问题,而是“征地范围”要确定,为什么?目前的门槛那么高,如何才能让农民顺顺当当地进城落户?
蔡继明:如果是百分之百的土地要征,当然征地标准就很重要,我们要讨论的仅仅集中在20%的耕地。如果80%的非公共利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的情况下,自主进入市场交易,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群体事件以及出现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意,甚至扬言要杀人的极端现象。建议《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应该严格按照宪法规定的公共利益作为唯一的征地依据,非公共利益就要允许集体土地进入市场,而且不仅包括建设用地,耕地也同样可以进入市场。
这些地为什么一定要征收为国有之后才能转变用途呢?为什么一定要先“变性”才能“变色”呢?“变性”是指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变色”就是农业用地变成非农业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现在大概有17万平方公里,如果节省出1/3集约使用,进入市场后就会打破政府对建设用地的独家垄断。垄断打破了,地价肯定降下来。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小产权房进入市场,房价也会降下来。地价降了,房价降了,老百姓就可以买得起房,租得起房。三千六百万套廉租房、保障房不仅可以面向本地居民,也可以面向外地迁徙的农民工、刚毕业的大学生。这样就降低农民工进城落户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