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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9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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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运用权责对应原则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济宁市市长梅永红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蒋皓

充分运用权责对应原则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在山东代表团引起热议,大部制改革的放权与资源整合,切实方便了群众,解决了政府管理的脱节问题。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济宁市市长梅永红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过去是政府管控资源,说白了就是用‘权’管。而现在,需要我们根据市场需求,依照法律,去更为合理的调配资源。”

《中国企业报》:大部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压力是变大还是变小了?

梅永红:我认为不是一个压力大小的问题,而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如何更好地运用市场、法律、政策杠杆来管理调节社会?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对政府官员本身的要求很高。

另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老百姓的期盼很多,但实际上我们提供的远远不够。比如教育、医疗、养老、法律、经济发展环境这些老百姓关心的方方面面,目前离老百姓的期望值有很大的距离。

如何缩小老百姓的期望值和现实的差距,我认为目前是政府最应该去考虑、最应该去做的事情。

《中国企业报》:现在一些官员争利的多、敢负责的少,如何去明确“权、责、利”?

梅永红:过去我们总是强调一个部门有多大的权力,但是相应的,它的责任不是很明确。把很多的权力、资源交给它,但这个事情管不好的时候,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这个不是很清晰。

“权责对应”是管理的一个基本法则,谁拥有什么样的权力,就应该对这个权力产生的任何结果或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能够对这样一个原则充分理解、充分运用好,一些趋向于要求更多权力的现象就一定会有很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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