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应征税
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龙
电子商务应征税
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表示,国家应该对电子商务实施税收征管,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
网上店铺与传统的实体店铺相比,只是销售模式不同,其实质都是发生了交易行为。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凡是发生交易行为的,就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接受各职能部门监管。按零售企业的平均税、费率5%计算,按上述调查开票金额仅30%,则70%未缴纳任何税、费,仅阿里巴巴网络平台经营的商铺2012年漏缴税、费就超过350亿元,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网络商品交易平台通常都是公司制企业,其提供网络商品交易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与一般企业取得收入一样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开设电子商务的实体公司由于已经在工商和税务登记,其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应合并汇总纳税,然后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其已按规定纳税的相关证明,网络交易平台则按期向实体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销售额。个人网店应由网络平台代扣代缴税款以降低征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