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31版:区域安徽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31版            区域安徽
 

2013年3月1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建议调整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
和新增税收分配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安庆市委书记虞爱华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晓梅吴明张骅

全国人大代表、安庆市委书记虞爱华建议调整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和新增税收分配政策

虞爱华

这次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安庆市委书记虞爱华递交了《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新增税收收入分配政策》的建议,建议认为有必要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新增税收收入的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虞爱华从三个方进行了阐述。第一,将有关地方税划转中央与现行政策不符。新增成品油消费税连同由此相应增加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全部划归中央收入,与现行政策有矛盾。

第二,中央财政挤占地方财政资金。中央财政按消费税一定比例(3.6%)上划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减少了地方可用财力,影响了地方财政预算平衡。按现行政策,如果成品油企业当年入库的增值税较少而消费税较大,就会出现中央财政挤占地方财政库款的现象,导致地方财力倒补中央财政。

第三,地方投入得不到相应回报。安庆为欠发达地区,理应得到中央财政更多的转移支付,但事实上安庆为企业发展投入巨大,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甚至出现地方财政倒补中央财政现象。初步测算,安庆市为安庆石化发展公共配套的总成本在260亿元以上。按现行分配体制计算,安庆石化实现最大产能每年对地方的财政贡献也只有5亿元,地方需要50年才能消化巨大的投入和损失。为此,虞爱华认为,有必要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新增税收收入的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建议修改《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08〕479号)及《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预〔2009〕82号)等文件,按照现行税收政策和分税制财政体制,调整因新增成品油消费税而相应增加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上划中央财政的分配政策,保证新增的增值税实行中央与地方75:25分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全部归地方财政。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