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优质药品生产企业给予鼓励与扶持
全国人大代表、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徐镜人:
来源:中国企业报
对优质药品生产企业给予鼓励与扶持
由于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仍处于过渡期,新旧标准并存,加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药品质量安全隐忧未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各省药品招标采购政策不一,优质药品“中标难”的现象屡见不鲜,《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用5—10年时间,对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前的仿制药,分期分批与被仿制药进行全面比对研究,使仿制药与被仿制药(原研药)达到一致。这对于促进我国医药产业结构调整,使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整体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具有重大的意义。为此国家应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对优质药品生产企业给予扶持,鼓励企业提升质量和创新研发的积极性。因此建议政府能够提高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权重,体现优质优价、同质同价原则;鼓励企业加快实施新版GMP,提升行业GMP运行水平,推动创新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加快培育大型民族医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