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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            求是金改
 

2013年3月1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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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和法律缺位是民间借贷高利率根源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

来源:中国企业报  

监管和法律缺位是民间借贷高利率根源

当前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不仅融资难,而且融资贵,融资贵成为头号难题。处于资金“饥渴”状态的小微企业不得不依赖于民间借贷。今年以来民间借贷的成本仍然居高不下。同时,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民间信贷中介机构等不但收取高额手续费用,而且为进一步控制风险、变相提高资金利率,进一步增加了企业融资的隐性融资成本。民间借贷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很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江浙地区80%的小微企业融资依靠民间借贷,因而绝非通过严惩打击所能杜绝。当前出现的高利率的民间借贷与法律制度缺失、监管部门缺位和金融市场不完善等有着紧密的联系。政府如果忽视了高利率的民间借贷产生的根源,仅仅依靠严惩打击,容易使得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债权保护更加脆弱,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进一步增加,导致进一步推高民间借贷利率。因此,对于高利率的民间借贷的发展,要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更要重视民间借贷的法律制度建设、监管体系改革和金融体制创新,更好地保护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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