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改革的浙江好声音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江丞华
行政审批改革的浙江好声音
民营经济大省浙江正在进行一场被认为是对自己“动刀子”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日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府投资项目省级联合审批实施办法》在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
真正打动浙商的是浙江代省长李强的这样一段表述:“凡是市场能有效调节的就交给市场,凡是社会能有效治理的就交给社会,凡是政府的服务监管职能要确保到位。”
减法自然是为求快。
“审批环节多卡一天,企业就会少赚一天的钱,投资人的信心和积极性就会少一分。”亿超眼镜创始人李昌利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以往,企业办理登记审批需要分别向工商、质监、税务、公安、统计、人民银行等6个部门的窗口提交材料,依次办理。按照一周办结的效率,6个部门轮下来要40多天,现在统一办理,两天就够了,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
环境好比“气候”,资本、项目好比“候鸟”。哪儿环境好,资金、项目这些“候鸟”就往哪儿飞。
李强在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说,从1月起至6月份,为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式实施阶段。浙江将从更高水平上改善制度供给,更多地让企业获取制度红利。
“审批提速,是广大民营企业的共同期盼。”一位宁波民营企业家对此有切身体会。
“有求于人嘛,这个求字自然就成为我们的成本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家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目前我们的审批制度事实上产生了很多暗箱操作行为。有些企业或个人为加快审批向审批机构或个人提供好处,有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为了获得审批提供好处,甚至某些中介机构还通过审批制度获得了“第二个政府”的“隐形审批权”。
浙江省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是建立健全6项制度,即建立集中审批制度、加快完善联合审批制度、建立审批前置和中介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推行入园项目和大项目审批服务全程代理制度、建立审批事项准入制度以及健全审批责任制。其中,审批前置和中介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有利于切断政府部门与中介机构的利益链条。
减少审批前置条件作为浙江省本轮改革的一项“重头戏”,自然成为了浙商们关注的热点。
浙江省政府提出,要变前置审批为事后监管,原则上对所有可以采用事后监管、间接管理的,不设前置审批;要减少审批层级,凡是可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放权给下级政府管理的,原则上都要下放审批权限;省、市、县都要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实现方式再创新、审批再提速。
在李昌利看来,“靠审批是审批不出合格市场主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