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2005
来源:中国企业报
国资:2005
【重要事件】《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出台
国资委、财政部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对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对管理层出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条件、范围等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相关各方的责任。
规范央企行使控股股东权利
2005年4月,国务院下发文件,提出了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要“以建立健全国有大型公司董事会为重点,抓紧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和派出监事会制度”。
国资委全面清理央企的委托理财
11月,国资委发出了《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05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度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央企必须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能力,对委托理财、股票投资、期货(权)及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进行清理和规范。对已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国资委要求央企采取措施全面清理。
【企业故事】宝钢集团公司董事会试点
2005年10月,宝钢成为第一家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中央企业,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从此拉开帷幕。试点在依法规范企业组织形式的基础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