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月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在国务院国资委成立10周年之际,我们特推出“辉煌十年”专题报道,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结构调整”等不同角度全面解析国资委成立十年来在加强国资监管、推进国企改革和结构调整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
坚守与锐变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十周年系列报道之一·国资监管篇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万斯琴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十周年系列报道之一·国资监管篇坚守与锐变
2003年,在中国经济发展史上,是一张撰满文字的“座右铭”。
这一年,召开了第十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十届大会;这一年,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银监会相继挂牌;这一年,突如其来的非典型肺炎疫情带给中国又一次严峻考验;这一年,中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
而更为重要的是:这一年,国资委成立,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历程中不可缺少的灿烂的章回。
2003年并不仅仅是国有经济发展的节点,这也是全新“旅程”的开端。
探索新思路尝试新办法
历史大时代的记录在穿行。
坐在时间的肩头,看一幕幕酸甜苦辣的往事涌动。
“富了方丈穷了庙”,这是对当时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形象概括。在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社会形态从封闭向开放、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人们的思想观念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已经成为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值得庆幸的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这时成立了。
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月5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国资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4月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
新设立的国务院国资委集合了原中央企业工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等部委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职能。
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国资委代表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从国资监管的角度来思考,如何解决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的问题?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程度,国企的去行政化等等,国有企业可能受到所有权的干预,对受托责任的影响以及复杂代理链条,如政府、部委、所有权主体、董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等,关系如何理顺,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下转G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