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五粮液遭天价处罚茅台未表态是否申请行政复议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闻笛
茅台五粮液遭天价处罚
2月23日,国家发改委的天价罚单终于尘埃落定,贵州茅台(600519)、五粮液(000858)不得不领受4.49亿元的“垄断协议”罚单,而且必须15日内上缴国库。
发布处罚信息的是当地两省价格主管部门,而不是国家发改委。比较蹊跷的是,主导调查茅台、五粮液违反《反垄断法》的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未做公告说明。
2月22日,五粮液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彭智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司接受四川省发改委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同一天,贵州茅台的公告只是表示收到省物价局的处罚决定书,但是贵州省物价局也未像四川发改委那样公布贵州茅台违法的具体内容,似乎是为贵州茅台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埋下伏笔。
2月19日,一则关于“茅台、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被罚”的消息,引发了茅台、五粮液两股的联合下跌。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这两只股票的市值仅在2月第三周前三天就蒸发了约146亿元人民币,其中茅台市值蒸发了103亿元人民币,五粮液蒸发了43亿元人民币。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员冯超群博士认为,虽然,关于“茅台、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被罚”的消息爆出当天,两家公司股价跌幅有限,但表现均落后于大盘。其中五粮液收报24.77元,微跌0.16%;贵州茅台收报177.9元,收跌0.01%。但事实上,贵州茅台和五粮液两股从该周一开市以来就开始走低,且前两个交易日的跌幅较大,贵州茅台在前两个交易日下跌了5.3%,五粮液下跌了4.2%,其中大部分下跌是在周一出现的。冯超群推测,其中不无市场提前已经获知相关的利空消息。
中投顾问行业分析师向健军认为,在当前高端白酒价格、销量下滑明显,企业盈利水平普遍下降的情况下,发改委开罚单无疑令酒企“雪上加霜”。但他同时认为,对行业来说,取消限价或能逼迫高端白酒行业“回归理性”,“此事将使高端白酒长久施行的‘限价令’彻底终结,进一步挤出白酒行业价格泡沫,促使行业进行深度调整。”
虽然在2013年1月15日和17日,茅台与五粮液分别发布声明称决定取消此前违反《反垄断法》有关营销政策,进行整改,并撤销了对相关经销商的处罚,退还保证金。但国家发改委是否会对两家的垄断行为进行处罚、如何处罚却迟迟没有结论。
按中国《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罚款。而茅台和五粮液公告显示,2012年,两公司预计净利分别为87.63亿元和95亿元。如果此次被热传的合计罚款4.49亿元属实,那此次罚款数额合计约占去年两企业净利的2.4%,仅占两家企业年销售额的1%的罚款,也不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