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8版:投资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8版            投资
 

2013年2月2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分之一企业或撤销IPO申请

IPO冰冻期已超3月,短期内或难重启,专家称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青松

IPO冰冻期已超3月,短期内或难重启,专家称四分之一企业或撤销IPO申请

春节刚过,牵动各方神经的IPO重启再次成为热点话题。

作为在资本市场发挥重要作用的A股IPO,自去年10月之后便“关闭”,直至今天,“冰冻期”已经长达三个多月。

业内专家指出,暂停IPO对部分拟上市公司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企业应抓住此段时间,完善上市所需的相应材料,及时发现上市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忧,为顺利上市奠定基础。

IPO短时间内或不会重启

IPO何日重启?这是个问题。

大多数观点认为,春节过后国内IPO重启的“可能性相当大”。申银万国分析师更是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春节过后的三、四月份便会重启。”

业内之所以对“春节后”这个时间点十分自信,主要原因有二:一方面,按前一阶段证监会对拟上市企业财务核查的时间节点,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将在2013年3月31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另一方面,随着各家拟上市企业年报出炉,不少拟上市企业在经历2012年经济低迷之后,业绩很多已经不符合上市条件。

据悉,IPO财务核查正式启动仅仅1个月,“终止审查”的排队企业就增至16家,而处于“中止审查”状态的公司也高达17家。

德勤认为,在形成“堰塞湖”的800多家排队企业中,“至少会有1/4会主动选择退出,撤回上市申请。”

“如果有1/4的企业主动退出,将大大缓解资本市场的压力和担忧。”德勤相关人员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

而在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看来,岁末年初的拟上市财务核查较往年更加严厉,其旨在遏制部分拟上市企业为达到上市目的粉饰业绩、弄虚作假的行为,从而规范市场。

关于IPO何日重启及理由,霍肖桦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达了一些不同的看法。

“目前来看,此轮IPO财务大检查将持续到3月底,IPO在审企业的中介机构必须在今年3月31日之前递交自查报告,4至5月份证监会将对其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复核,并随后抽查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因此短时间内IPO不会重启。”霍肖桦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4月份企业要发布2013年一季度业绩报告,一些企业也要递交补充资料,所以IPO重启的时间可能推后。”

还有消息称,证监会此次财务专项核查分为自查、复核和抽查三个部分,将耗时5个月以上。近日更是有证监会发行部人士透露,先打假,后开闸,到五六月份时机差不多。

尽管有各种不同说法,业内普遍认为,作为在资本市场发挥重要作用的IPO,自去年10月之后便“关闭”,直至今天已持续达三个多月,其不可能一直暂停,重启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记者从证监会获悉,在证监会预先披露的拟上市企业中,最近的一例是去年10月份的《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至今已三月有余。

专家:企业应做好自查

一直以来,融资难是困扰广大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特别是在欧债危机持续影响、国内经济增长缓慢的大背景下,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盈利难”问题日益突出。尽管国家出台了减免税负等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但中小企业资金难的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那么,对于一些急于从资本市场融资的企业,尤其是对已经为筹备上市花费大量财力物力的拟上市企业来说,在漫长的IPO“关闸”阶段,企业今后的资金战略是否会受到影响,将如何进行调整?拟上市企业将如何应对目前的资金难题?

霍肖桦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企业上市的主要目的在于融得资金,为后续发展提供支持。IPO迟迟未重启,确实会影响一些企业的资本战略。“IPO重启滞后或者一些拟上市公司未能通过审核而上市失败,均会对企业已经制定的战略规划产生不利的影响。一方面,企业为准备上市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支出增大;另一方面,为符合上市条件,企业准备及修订盈利和现金流量预测等过程,对企业财务方面有所影响,企业资本战略受挫也不利于企业未来发展。”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面对境内IPO发行堵塞、重启时间存较大争议、财务核查以及港股上市门槛降低,再加上急需资金发展,多方因素下,使得部分企业企望通过其他融资途径以度过困难,并将目光瞄准境外资本市场,希望在境外市场寻求上市融资的机会。

而就IPO“关闸”阶段拟上市企业如何应对目前的资金问题,霍肖桦认为,在目前的“关闸”阶段,已经花费大量财力物力的拟上市企业应该为IPO重启做好充足的准备。

根据证监会财务核查安排,要求在2013年3月31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因此,留给企业解决问题的时间仅一个多月。

“暂停IPO对一些拟上市公司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给予了企业一定的缓冲时间,企业应抓住此段时间,完善上市所需的相应材料,递交公司自查报告,并与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及公司律师做好沟通,及时发现上市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忧,为顺利上市奠定基础。”霍肖桦建议。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