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19版:企业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9版            企业
 

2013年2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央企业结对帮扶的239个贫困县分布在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174个县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范围内。此外,有16家中央企业承担对口援藏任务,13家中央企业承担对口援青任务,70多家中央企业参与援疆工作。

扶贫履责央企最有条件和实力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万斯琴丁国明

扶贫履责央企最有条件和实力

1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务院扶贫办在京共同召开中央企业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会议对中央企业2001—2010年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中交集团、中交股份公司团委获评“中央企业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值得一提的是,中交集团连续两次被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授予扶贫开发先进单位。

事实上,中交集团扶贫工作只是中央企业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履行其社会责任的一个缩影。

2月2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丁冰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说,“谈到扶贫开发工作,国企和央企是最有条件,也是最有实力这么做的。”

人力物力财力三管齐下

“我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在部分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的贫困县现在只能是勉强温饱,而且经济严重赤字,其中还有部分地区是属于国家级贫困县。”丁冰回忆起调研时的情景,仍然有一种心里不是滋味的感受。

丁冰说,“央企在扶贫工作上真是做到了人力、物力、财力三管齐下。”

中央企业通过定点扶贫、产业扶贫、选派干部、组织捐赠、爱心团队、支援共建和科技智力支持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援助帮扶工作,从多个渠道参与扶贫开发事业。

2012年,是中国石化承担国家对口支援及新一轮定点扶贫工作十周年。十年来,中国石化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承担对口支援西藏、青海和定点扶贫安徽、湖南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任务。累计派出援藏干部6批12名,扶贫挂职干部10批40名。对口支援和定点扶贫累计投入资金3.6亿元。

与此同时,中国石化扶贫资金在中国石化财务公司设有专户管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年度计划,分期分批拨付给定点扶贫县。中国石化制定了《中国石化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助推阳新‘两争’目标的实现,中铝公司2012年定点扶贫工作以《中铝公司‘十二五’定点扶贫工作规划》为指引,转变扶贫方式,把握工作重点,突出‘造血’功能和示范作用,认真扎实地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帮助部分贫困群众提高技能,增加收入,亦对留守儿童、困难群体表示了爱心。”中铝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

央企如何能更好地开展扶贫工作呢?

丁冰建议:“我介绍一个经验,我有一次去山东调研一个企业,这个企业的做法我觉得值得推崇:这个企业并不是通过现金的扶持方式,而是把企业设在贫困县当地,不仅为当地提高了就业,也发展了当地的特色产业,而且企业自身所需的原材料又能更好地得到供应,减少物力人力成本。”

开创定点扶贫工作新局面

在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中,国务院国资委机关和116家中央企业共结对帮扶了240个贫困县,比上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结束时增加了51个县,占全国592个贫困县的40.5%。其中中国石油结对帮扶了10个贫困县。

有专家指出,新一轮央企扶贫工作增加的这近10个百分点,考验了“共和国长子”的责任担当。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对中央企业下一步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坚持自身优势与当地实际相结合,找准工作切入点;二要坚持扶贫与扶志相配合,充分发挥开发式扶贫功能;三要坚持定点扶贫与企业文化建设相融合,增强互动效应。

中央企业结对帮扶的239个贫困县分布在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174个县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范围内。此外,有16家中央企业承担对口援藏任务,13家中央企业承担对口援青任务,70多家中央企业参与援疆工作。

中石油总经理周吉平不止一次对中石油员工说,扶贫开发工作是一项党心连着民心、体现责任心与爱心的事业,要带着对百姓的深厚感情,才能做好扶贫工作。

同时,周吉平强调,定点扶贫与援藏工作是中国石油履行政治和社会责任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始终坚持“科学务实扶真贫”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抓好项目质量,建设百姓放心工程。

丁冰表示,“目前,有部分贫困县在国企和央企的帮助下,各方面都在逐渐好转。但是,一定要严控环保关,不要给当地带来污染,这样当地部门就会更加欢迎国企和央企的帮助,同时,央企也提高了声誉和凝聚力,才能为建设好美丽中国尽力。”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