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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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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虚假诉讼,就是个圈套”

《中国企业报》记者独家采访吴剑元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李海

“这是一场虚假诉讼,就是个圈套”

2013年1月22日,星期二,南京天气依然是阴沉沉的,空气中透着一股淡淡的湿冷味儿。

在独栋别墅群里,南京金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厦公司)总经理吴剑元接受了《中国企业报》记者的专访。

《中国企业报》:增资扩股后,合作协议的条款是如何履行的?

吴剑元:他们没有完全履行。2010年4月20日华夏银行9600万贷款到期,原合作协议约定,4月20日由金智投资提供1.2亿借款给金厦公司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公司运行,但4月18日前金智投资确定借给金厦公司款项只有4600万,相差5000万,要临时找钱调头寸。当时我落实了一笔资金,但是徐兵却说吴伟有资金可以调,所以优先考虑借用吴伟的资金,期限10天,费用100万。

《中国企业报》:后来这事怎么处理的?

吴剑元:2010年4月19日,吴伟以其父亲吴根全的名义与金厦公司签署“借款协议”,借给金厦公司5000万,徐兵作为金厦公司法人签约,我为保证人。关于华夏银行还款事情,还款前华夏银行城东支行行长与金智投资委派到金厦公司的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丁小异多次直接接洽,丁小异从行长处得到的信息是可以还了再贷,但是还款后,华夏银行拒绝继续贷款。后来我们找到主管信贷的孙行长查问此事,得知有人4月10日左右写信向华夏银行总行举报金厦公司骗贷,总行把此信件发到南京分行,所以南京分行不可能再继续放贷,此事在还款前华夏银行已经知晓。现在才明白这次“调头寸”就是个圈套。

《中国企业报》:之后发生了什么?

吴剑元:银行不能续贷,到期后5000万没有偿还,吴伟从此以借款协议上极其苛刻的违约条款来搅局,而且金智投资就此不肯将拖了一段时间的“期满后成亨公司可以单独回购”的承诺书出具了。吴伟搅局3个月,为了让金智投资出面妥善处理吴伟还款事情,于2010年7月28日金智投资诱迫我签署了一份协议(“备忘录”),该协议签署后金智投资才愿意出面摆平5000万还款事宜。

《中国企业报》:最后是怎么解决此事的?

吴剑元:2010年8月8日,各方达成了以下协议:4125万资金由金智投资来与吴伟对接,其余875万+1000万罚金+利息=2250万在3个月内还清,逾期以“香榭岛”3号别墅办理过户偿还(此协议原件在丁小异手中)。

《中国企业报》:这件事情最终是什么结果?

吴剑元:2010年12月,金智投资李剑(投资经理兼法务)发来邮件,说明将近1.5亿委贷资金的用途,专门确认其中4125万已经还给吴伟。但是,2011年7月4日吴伟(吴根全)在北京仲裁委起诉金厦公司及担保人吴剑元,还将成亨公司也列为担保人,要求金厦公司及担保人偿还连本带息7000多万元债务。2011年12月8日仲裁委开庭,庭上金厦公司律师及吴伟律师一致认定5000万元借款没有归还,这样仲裁裁定吴伟获胜,这明摆着是一场虚假诉讼,企图利用此债务清除成亨公司及我。

《中国企业报》:不用说回购一定没有实现喽。

吴剑元:是的,金智投资承诺的其他融资还是没有到位,2011年4月7日前,我们寻找了多家公司进行项目合作及融资洽谈,但是由于金智投资(他们是公司法人)的消极行为而无法落实。由于金智投资借款及融资没有到位,造成项目停工,无法实现现金回流而无法安排回购资金的事实。我认为,双方应该实事求是协商,而他们却单方面宣布灭失回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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