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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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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要解决三个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余斌: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蒋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余斌:收入分配改革要解决三个问题

余斌

未来十年公众最期待推动的改革中,收入分配改革以66.6%的支持率排在首位。该方案的起草工作在2004年就启动了,但何时能真正出台让这项改革的红利惠及百姓?社会的心理预期普遍瞄准了今年3月份。

方案迟迟未出台,据说是因为“既得利益阶层”的阻碍。新华社近日撰文敦促此项改革要“抓紧”,要敢于触及自身利益,要有敢啃硬骨头、敢涉险滩的勇气,需要有破除既有利益格局的决心。不能瞻前顾后、畏首畏尾。

现实无疑是改革的“推力”和“阻力”相互角力的结果,这个让老百姓听得耳朵起茧子的“既得利益阶层”究竟是哪些阶层呢?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剑指何方?《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余斌。

收入分配改革要解决三个问题

《中国企业报》:收入分配的问题您觉得可以从哪里入手进行改革?

余斌:中国收入分配尤其是从扩大消费的角度来说,我们是要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大幅度提高劳动所得占总体收入初始分配的比例。这样才能使老百姓口袋里有更多的钱,从而有更大的消费能力,解决没钱可花的问题。

第二,我们必须建立高水平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老百姓后顾之忧,让他们有钱敢花。

第三,我们必须大幅度缩小收入差距,尤其是大幅度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这是一个需要花很长时间来逐步建立的过程,在短期内很难一蹴而就。所以说,人们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有很高的期待,我也一直在等待,那么我想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对这三个问题可能都会有关注,或者都有解决问题的方法,对中国消费的扩张将产生很好的作用。

《中国企业报》:现在的基尼系数会不会像市场猜测的那样,给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出台做一个铺垫?

余斌:其实很多人怀疑基尼系数,我认为城乡收入差异是中国收入差距基尼系数的主要来源。这几年来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一直高于城市,城乡差距是缩小的,作为基尼系数的下降,实际上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所以你要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的话,国家统计局工作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坚持“完善市场”和“政府转型”

《中国企业报》:收入分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现在容易改的地方已经改了,剩下都是些难啃的硬骨头,都在说收入分配改革进行不下去是有利益阶层的阻碍,阻碍改革的利益阶层有哪些呢?

余斌:具体说这些人叫既得利益者,谁是占便宜的,谁就是阻碍者。看谁在目前的制度下还是占便宜的。他是沾光的,得到了不该得的东西,他就是阻碍者,就是既得利益者。大家只能这么理解了。

《中国企业报》:您说过收入分配改革要坚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两个根本性方向,那么,市场如何完善?政府如何转型?

余斌:“完善市场”的核心是消除“要素价格扭曲”和“市场主体扭曲”两大弊端。前者的重点是,深化市场体制改革,完善土地、矿产资源、水、利率、汇率等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变人为压低要素价格的格局,使要素价格更充分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稀缺程度,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还原劳动力在资本要素中的真实地位。后者的重点是,深化国企改革和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在公平准入、打破垄断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在竞争性领域真正实现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国民待遇,建立和完善竞争性供给体系,不断提高整体经济运行效率。通过竞争创造更多的就业和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劳动者报酬。

“转型政府”的核心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我国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最大的挑战是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要切实减少政府对经济领域的直接干预,发挥政府对市场机制失灵进行修正和补充的作用,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上发挥更大作用。加快改革政府绩效考核机制,避免公权滥用和目标短期化趋势,提高公共权力对公共资源的利用效能,切实为谋求公共利益和人民长远福祉服务。

奠定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

《中国企业报》:促进参与,“补低、拓中、调高”的基本思路如何实现?

余斌:“促进参与”的核心是促进就业,提高效率,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潜能,使最广大的人民通过自己的勤劳和智慧来获取收入,以改善生活境况。重点包括:严守起点公平原则,破除劳动力市场上的歧视、分割和其他人为壁垒,建立真正的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冲破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增强不同阶层之间的流动性,避免出现利益固化和代际锁定。通过增加教育投入和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和基本技能,同时完善基本福利保障的可接转性,提高人员换岗和流动能力,真正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补低、拓中、调高”就是要在保护基本产权和财产制度前提下,对低收入人群进行补贴,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并使其有动力和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善生活状况;不断拓展壮大中等收入人群,使他们成为社会中的绝对多数,奠定“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的基础;加大对高收入者收入的规范和调节,根据能力负担原则,有效提高高收入群体的实际税负水平,将社会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防止出现社会阶层严重分化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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