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公告
来源:中国企业报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公告
债权明细如下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海淀新区支行、龙泉支行、通州支行于2012年12月27日分别签订《资产买卖协议》。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海淀新区支行、龙泉支行、通州支行将下列债权(见下表)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与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协议、担保合同、民事判决书及其(他)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和利益亦依法一并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现特向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公告通知债权转让的事实。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作为债权的受让人,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和/或者其责任继承人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存在其他变更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责任承继主体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履行或者承担相应的清偿、清算及其他义务和责任)。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崔女士、王女士联系电话:010-66511258特此公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