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农村土地“自主入市”破冰集体土地大量入市,专家表示,一些所谓小产权房可能合法化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鲁扬
深圳农村土地“自主入市”破冰
1月18日上午,深圳市政府对外发布“1+6”文件表示,深圳将根据产业类型实行差别化供地、差别化地价,并将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下调至30年。同时,作为深圳拓展产业用地空间的配套政策,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也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
深圳市副市长吕锐锋表示,深圳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必须通过空间资源的再配置、再优化来达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质量提升的目的。
北京一家长期投资房地产行业、园区高科技企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公司董事长王新(应采访对象要求化名)认为,深圳始终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此次破冰试水,绝非是一种地方行为,“是农村土地减少中间环节,直接参与市场流转,进而增加村民收入的新尝试,也是一种未来的方向”。
该文件中提出,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尚未进行开发建设的、符合规划的合法工业用地进入市场,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所得收益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并免予收取《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198号令)中规定的工业类用地需缴纳的地价。
对此,王新认为,此举虽然对推进城镇化建设有利,也可以让农村集体土地的处置权降低门槛,但如何监控,如何避免土地出让过程中更大范围的,或者是自下而上的腐败问题,就成为一个新的课题。土地是属于每一个村民的,不是属于某个或某几个村干部、乡镇干部或利益群体的。如何避免买卖过程中新的潜规则或者暗箱操作,是不能回避的问题,是要提前制定策略的。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晏辉就曾告诉他的学生,制度转型过程中,易出现“空场”,即出现合法性腐败的一个特殊时段。
有专家表示,该条例有利于解决原农村集体土地在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政府难拿地、集体不会用地的难题。但一个必须直接面对的问题就是,集体土地大量入市,一些所谓小产权房可能合法化。
不过王新认为,以往高价从政府拿地,高价卖房的房地产企业,现在可能面对低价拿地,低价买房的新生房地产企业带来的冲击。政府利用买地已经赚到钱,现在让农民买地赚钱,却让房地产商、放贷银行和投资公司等去收拾残局,这实在是不公平。
1月20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土地改革研究组组长赵新平表示,“小产权房确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放开入市”,都是外界过度解读,此次公布的农村集体工业用地上市流通政策,主要是为了盘活土地资源,促进深圳产业政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