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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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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一企业用地“受阻”14年政府被指效能低下

拥有合法手续,缴了各项费用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金开尔

拥有合法手续,缴了各项费用乐清一企业用地“受阻”14年政府被指效能低下

图为乐清市第三中学。因为这一重点中学的选址落在了湖上岙村,导致本该告一段落的征地问题拖了14年。

6个残疾人38年前在浙江温州乐清创办了浙江幸福摩托车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公司”),为当地残疾人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领头人徐洪钱也因此连续三届当选乐清市政协委员,并连任数届温州市残联副主席。

14年前,幸福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取得了位于乐清市乐成镇湖上岙村的一块面积28.866亩的工业用地,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然而,徐洪钱怎么也没想到,这块原本用来描绘企业宏伟蓝图的土地,却给他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14年前就完成合法手续

“14年前,我们就完成了‘农转用’的合法使用手续,并缴纳了各项费用,为何至今土地都供不出来?我们能理解村民的难处,到现在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款,换成我,我也不答应。是政府善后工作没有做好,现在怎么就让我们背包袱、受委屈?”徐洪钱说。

《中国企业报》记者了解到,14年前的乐清市征地环境比较宽松,企业可以任意选择,各村两委班子成员对此也很积极,都希望企业能落户到本村。由于当时正值年底,眼看作为省重点技改项目报到省政府审批的用地指标过了年底就要作废,为了应急,幸福公司与湖上岙村两委达成协议,用“借地”保证书变通解决的办法,并承诺借用两个月,共“借”水田地28.866亩。最终,浙江省人民政府于1998年12月17日以浙土字【1998】1290号文件批准征用土地,实现了“农转用”的流转。

徐洪钱向《中国企业报》记者出具了1998年12月征地时经有关部门审批的选址书、各类审批表、征地协议书、规划许可证、批复以及相关税费的证明等等材料。“当年征地时相关审批手续齐全,湖上岙村委会也在征地协议和审批表上盖章同意把地征给我们。”徐洪钱说。

政府称需启动相关程序

本该到此告一段落的征地,由于随后乐清市将第三中学的选址落在湖上岙村,并征地160亩,该地块的升值空间随即显现。于是,湖上岙村不同意按原先协商的每亩6.3万至1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幸福公司。湖上岙村不同意幸福公司进场施工的另一个理由是,村民至今未收到企业支付的征地补偿款。

利益分配、投入成本,让本来友善的征供双方变成了对立面,这一对立竟达14年之久。

乐成镇(现为街道办)负责此事的原书记告诉记者:“当时乐清市没有实行统一征地,地都是他们自己征好以后跟政府办一个手续,这是历史遗留的原因,当初征地的确存在瑕疵是事实,不可否认也不能回避,幸福公司审批手续合法是事实,村民没有拿到一分钱也是事实,政府应当给予补偿和解决。”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徐副局长对记者说:“湖上岙村这块地的审批手续是合法的,如果说当时企业谎报瞒报不符合手续导致误批,应该本着历史问题历史解决,把整个问题搞清楚。现在要把程序上的问题纠正过来,需要启动相关程序。”

14年,企业上书千次,百姓反映亦不下百次,当地政府却至今未启动相关程序,更未出台有效举措,政府效能如此“龟速”,导致企业陷入困境,百姓怨声载道。14年后的今日,事件该如何解决,本报将予以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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