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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            金融投资
 

2013年1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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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黄金市场交易规则尚不健全,至今国内没有任何部门给黄金市场做市商的准入机制做任何规定,相应的监管制度也并未及时规范与完善,这就使得交易所在运营模式、交易方式、信息发布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多问题。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资质存疑

黄金交易市场乱象频发,法律监管漏洞明显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实习生胡海燕

黄金交易市场乱象频发,法律监管漏洞明显天津贵金属交易所资质存疑

近日,相关人士向记者爆料称,天津福祺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破产之后,老板拒绝支付拖欠总额达40多万元的员工工资,引发了业内高度关注。

据了解,天津福祺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于2011年在天津滨海新区申请注册,是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天交所”)旗下注册会员单位(编号207),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依托天交所强大的黄金现货交易平台,主要从事贵金属现货交易、投资咨询等业务,属于黄金投资的“做市商”。但是,其所依托的天交所黄金交易平台并无相关政府批文,其经营资质始终存疑。

会员单位全无正规牌照

天交所于2010年2月开始试运行,2012年2月正式运行。交易所试运行后,凭借着灵活的交易时间和机制,迅速吸引了大批投资者,做得风生水起。截至2012年1月,交易所共有签约会员85家,保有客户逾13万户。

然而,迅猛发展的背后,其身份的合法性一直备受争议。

据了解,目前国内的两家黄金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都是经国务院审批的。但天交所的主页介绍称其是经天津市政府同意,市金融办批准,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发起设立的公司制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品种都在国务院的批复下设立,至于天津市是否对黄金交易有审批权,至今仍有争议。

但天交所一直宣称自己是目前国家唯一批准的做市商模式的白银等贵金属交易市场,并将做市商模式强调为自身特色。

做市商模式是与目前国内流行的撮合式模式不同的另一种模式。关于二者的区别,经济学家邓汉学在接受《中国企业报》采访时介绍,“期货交易所通常采用的撮合交易是在投资者之间完成,买卖之间要有相等的报价才能达成交易。而做市商制度则是即时成交,只要有报价,做市商就在一定点差基础上与投资者达成交易。”

某种意义上,做市商模式的关键是做市商实力,做市商相当于“大庄家”,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实力一定要足够强大,不是任何交易商都能当做市商,通常需经过多年交易实践得到市场公认后才能成为做市商,现在所有开展黄金电子交易的黄金投资公司(包括地下炒金的公司),都可以被称作做市商。据了解,目前天交所所有会员单位中,没有一家是拥有正规牌照的金融机构。

准入机制无明文规定,黄金市场监管缺位

中国黄金市场从2001年开始放宽管制,随着黄金交易市场的放开,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黄金的投资价值越来越凸显,民众的黄金投资需求激增,黄金现货、期货、纸黄金业务等迅速发展。

但是,黄金市场交易规则尚不健全,至今国内没有任何部门给黄金市场做市商的准入机制做任何规定,相应的监管制度也并未及时规范与完善,这就使得交易所在运营模式、交易方式、信息发布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多问题,违规甚至违法交易屡见不鲜,部分交易所甚至出现操纵价格、对赌行为和交易故障频发等事件,地下炒金泛滥,导致各种纠纷日渐多发。

邓汉学表示,“长期以来,黄金市场监管缺位,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存在重叠之处,且在法律及职能上尚待明确是导致黄金市场地下黄金交易的根源所在。”

邓汉学指出,“在传统的黄金‘统购统配’管理体制下,黄金市场的监管主体是央行,监管政策依据《金银管理条例》执行。黄金市场放开以后,由于有关部门未能及时对有关市场行为加以规范,导致市场无法可依,无法可施,执法无路,违法难究。”

事实上,针对黄金交易市场由来已久的乱象,相关监管措施不断出台。

2011年底,国务院出台《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件),正式对各交易场所进行整顿清理。同期,央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规定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

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对各类交易所进行规范和管理。

但有专家指出,国家出台文件、政策重拳打击黄金交易市场乱象,只是整顿黄金市场的治标工作,进一步治本,还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杜绝监管漏洞。

“要加快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使相关部门有法可依的同时尽量缩小规范层面的漏洞。还有,就是要加强对非法炒金行为的打击,提高犯罪成本。”邓汉学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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