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窗口期
央行工作会议召开,周小川称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基本具备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敏
央行工作会议召开,周小川称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基本具备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窗口期
1月10日至11日上午,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部署2013年工作时指出,进一步深化金融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此前的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公开表示,“下一步可进一步扩大甚至放开中长期定期存款的上浮区间;等到时机成熟后,再逐步扩大短期和小额存款利率上浮区间,直至最终放开上浮限制。”
盛松成的吹风被专家解读为:央行下一步的动作可能是放开存款利率的上限,从而进一步推动正在进行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利率市场化持续深入
利率市场化一直是近年来开展的一项改革。2012年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两次不对称降息既包含了逆周期的宏观调控内容,也包含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大举措。被专家解读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一大步。
如今,在世界经济深度转型调整背景下,城镇化、扩大消费和人民币国际化将驱动中国经济再上一个台阶,这为中国银行业创新发展和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改革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金中夏看来,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一个系统、渐进的过程,在中国大致包括:在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和管理能力、发展利率风险管理工具的基础上逐步放宽利率管制,培育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体系,形成中央银行对基准利率的市场化调控机制和基准利率向整个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的传导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存款保险制度在内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等等。
金中夏说,目前中国仅对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进行管理,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理财产品和境内外币存款利率已全面市场化。目前阶段保持存款利率上限对于防止银行间的过度竞争、维护金融稳定仍然具有现实重要性。占社会融资总额一半多的银行贷款基本上在贷款利率下限之上自主定价;另外接近一半的非贷款融资如股票、债券、信托及租赁融资等的资金价格已完全市场化。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正日益成为重要的金融市场定价参考和定价基准。央行也已形成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引导市场利率并行的利率调控机制。
金中夏表示,此前的两次不对称降息以后,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在理论上可以被压缩到一个百分点以下,央行基准利率已不对银行盈利有任何实质上的保护作用,这将对银行经营行为、银行业的竞争环境和金融业的结构产生深远影响。
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表示,从国际经验看,利率市场化将对中小银行带来致命冲击。利率市场化的前提是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和科学动态的监管标准,同时也要求中小银行加快经营转型,持续提升综合盈利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对待利率市场化,中国银行业的基本判断是“近期不盲目悲观,中期不盲目乐观,长期应充满信心”。
构建公平的市场环境
在10—11日举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周小川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民银行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基本具备。
周小川表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几个条件,一是利率市场化是在市场竞争中产生的,因此要有一个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二是银行的客户要接受和认可利率市场化。三是商业银行要敢于承担风险定价的责任。四是要推动整个金融产品与服务价格体系的市场化。五是需要进一步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六是利率市场化还涉及过去推进银行改革过程中的成本分摊问题。
对于如何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周小川表示,一是选择具有硬约束的金融机构,让它们在竞争性市场中产生定价,在一定程度上把财务软约束机制排除在外。二是按照宏观审慎管理的要求,确立达标金融企业必须具备的硬约束条件,不达标的企业就是约束程度不够。三是要有实现正当公平的竞争主体,既包括银行,也包括客户等市场竞争者。四是要考虑逐步放开替代性金融产品的价格。五是尽量避免银行产品的过分交叉补贴。六是建立健全自律性竞争秩序。七是进一步确立市场定价权,使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强风险定价的能力。
此外,周小川表示,要大力加强对客户的宣传教育。除了一些大型客户对金融产品具有一定议价能力外,多数中小企业和居民客户只是价格的接受者,他们要去适应竞争性市场的价格形成,也要让他们了解他们有自主选择和自我保护的权利,而不是指望政府行政干预来实现自己的期望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