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化工被曝未过环评违规生产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三江化工被曝未过环评违规生产
(上接第一版)
环保部门说法矛盾
“就算同意试生产,但不超过一年的期限到今年9月份就到期了,为什么企业还能够继续生产。”张红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她通过各方调查发现,嘉兴市环保局同意三江化工试生产的日期是2011年5月17日,如果三个月的试生产,那么到8月17日就试生产完毕,而再次同意试生产的文件是2011年9月13日,这中间有26天的真空期,环保部门不会不知道吧。另外,按照相关规定,试生产为一年,而三江化工试生产早已超一年。
嘉兴港区环保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区环保局没有对该项目试生产及延长试生产期限的审批权。他说,这个项目是省环保厅审批的,只有市里才有这个权限。
嘉兴市环保局监察支队陶队长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嘉兴市环保局根据三江化工的要求,的确下发了嘉环建试[2011]7号文件,同意三江化工继续试生产,但试生产不超过一年。而对于张红提到的20多天的真空期,陶队长表示,试生产并不是一批复就能马上生产的,而且企业也不知道哪天能够批下来,这期间会有一个时间断档的问题。但嘉兴市环保局拒绝为《中国企业报》记者提供该文件。
令人不解的是,浙江省环保厅在给本报《关于三江化工和永明化工环境问题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中指出,该项目的试生产和试生产延期的审批部门为嘉兴市环保局。而此前,浙江省环保厅给国家环保部的回复却指出,是嘉兴港区环保局同意延长试生产的。
面临严厉停产整顿处罚
9月29日,浙江省环保厅一份《关于三江化工和永明化工未批先建和非法试生产问题的信访答复》明确指出,6万吨环氧乙烷于2011年5月投入生产,但至今未通过“三同时验收”,该项目涉嫌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宋建平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家公众公司,他们一定会配合政府认真整改,合法经营。而对于这么长时间未通过环评验收,宋建平也有难言之隐。他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省环保厅的工作是面向全省的,任务很重,所以企业要等候排队,而环评还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也需要排队,而像他们企业这种情况在港区是比较普遍的。
嘉兴市环保局监察支队陶队长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三江化工在试生产期间向省环保厅提请过验收报告的。
浙江省环保厅在给本报的《回复》中指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管理办法对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程序和要求作了规定。据了解,企业正在开展“三同时”验收前期工作。回复并指出:我厅于2012年10月24日对永明化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浙环厅[2012]1号),拟作出违法项目停止生产并罚款人民币9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企业报》记者在这份《行政处罚告知书》看到这样的字样:依据《关于企业试生产期间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意见的函》(环函[2007]112号),你公司二期年产6万吨环氧乙烷项目于2011年5月投入试生产至今,应当认定为已经正式投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