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衢州市政府统计,土地批而未用的总量达5.78万亩左右。在批而未用的土地中,征而未供的量占了74.4%以上,其他批而未征、供而未用的土地占25.6%。
常山一起征地事件的调查
转用指标未下强行施工,农民表示很受伤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徐军
转用指标未下强行施工,农民表示很受伤常山一起征地事件的调查
常山县澄潭村曾经绿色葱葱的田野如今已是面目全非
大量经过20年以上精心栽培的直生胡柚树被铲除,土地被填埋,面积达200亩以上,而这一大片土地却没有获得任何合法的使用手续。常山县政府推动组建的特种纸产业园,竟将“如果该地块征转用获得上级批准”作为用地的依据,并强行施工。事实上,该县并不是没有土地可用。据衢州国土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至今仍有近5000亩土地批而未用,长期“休眠”。
近几个月来,浙江省常山县青石镇澄潭村这个被誉为“果中珍品、国之瑰宝”的胡柚始产地,随着特种纸项目的进驻,绿色葱葱的田野如今已是面目全非。
胡柚原产地保护区不再受到保护,2006年国家立项并投资数百万元设立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也就此消失。
土地被毁征转用指标却仍在审批中
总投资5.3亿元,占地350亩的常山特种纸产业园选址澄潭村,其中一期工程需建设用地164亩。为确保常山特种纸业项目能尽早落户,今年4月,在未与多户村民签订征地协议,征地款、青苗补偿费等未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强行推土回填,将胡柚等农作物进行全面铲除。此举引发村民不满,发生了冲突,导致挖机被砸、人员受伤。
我国法律规定,农用地征转用,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获批并取得用地指标后方可进入征地的实施程序。而征地实施前必须先发布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一一告知。
很显然,未取得转用指标,就没有批准文号,也就无法公而告知。
村民们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从去年11月得知土地将被征用,至今未见到有任何公告、公示,许多村民对开发商与村委会所签的协议也毫不知情。这一点,从村民出具的一份有百余名村民签字按手印的“控告书”上得到了印证。
不仅如此,澄潭村的村民对征地范围、面积也是一头雾水,就连常山县的各类媒体报道也没统一口径。有的报道中为160亩,有的却是164亩,而村民反映和记者现场观察,目前被填埋的土地面积远远超过这个数。
土地没了,但澄潭村的村民们至今不清楚政府的安置措施、征地标准、补偿依据是什么。
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就意味着土地性质没有发生改变,常山县特种纸产业园的征地行为就没有依据。
失去保障补偿标准令村民不能接受
常山县澄潭村被征的土地,属耕地保护区内土地,有的还在当年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范围,道路、绿化、灌溉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可谓上等耕地。澄潭村没有其他收入来源,靠的就是这片赖以生存的土地,对村民们来说,失去土地,必须得到后续生活保障。3万元/亩的浙江省征地最低保护价,征的却是上等耕地,让他们无论如何不能接受。
村民们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澄潭村人均只有3分多地,只能分得土地款9000多元,按现有的安置政策,每5分地才能安置一人,就意味着大部分人得不到政府安置,况且,县政府至今都未提及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失地安置、就业安排等方面的政策和具体落实措施。
另外,对于直生胡柚树每株900元,嫁接胡柚树每株100元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村民们也深感不满。他们认为,没有经过评估,也没有和村民协商,这样的补偿标准毫无依据,绝不认可。村民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直生胡柚树经过20年以上的栽培管理,树产鲜果250公斤以上/株,平均每株年产效益可达500元以上;嫁接胡柚树,年产鲜果150公斤以上/株,每株年产效益200元以上。
记者了解到,澄潭村的胡柚亩产4000公斤以上,年收入6000元以上,种植棉花、蔬菜油菜等连种作物,年收益也在5000元以上。这样的收入,不说致富,起码能让这里的农民活得很滋润。而如今,100—900元的补偿,让他们彻底失去了原本平静的生活。
各有说辞官方称未有重大负面反响
在《中国企业报》记者调查过程中,村民们曾多次提及向省、市、县各级领导和国土部门反映过此事,也曾与政府部门交涉多次,但一直没有结果。
事实上,自去年11月开始征地调查以来,纠纷一直不断,特别是今年4月政府强制进行土方回填施工,冲突不断升级。据记者了解,对于该项目的征地行为不满或反对的村民虽不是多数,但反响强烈的也不在少数,就算签字同意的村民中,也颇有微词。
然而,常山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却是另一番说辞。在回复浙江省省长信箱的群众投诉时,当地政府称,征地工作程序到位、工作细致,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对部分信访人的诉求,也耐心细致地做了解释,消除了信访人的误解,当地村民未有重大负面反响。
记者发现,整个信访回复报告,对强行施工引发的10余次群体冲突事件只字未提。对未取得项目用地征转用审批的情况下,强制填土施工的事实更是避而不谈。
“由于该地块征转用正在审批,征地调查也正在进行,如果该地块征转用获得上级批准,常山县将及时按征地的相关规定,在第一时间及时支付征地款、青苗补偿费用。”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常山县政府,收到的回复材料这样写道。
记者截稿前得到常山国土部门告知,这块土地的转用申请,已于近日获得浙江省政府的批准。由此可见,之前的征地回填的确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该项目的土地转用审批、用地指标、环评、立项等情况,本刊将予以继续关注。相关链接
衢州市截至2012年4月底,共有批而未用土地4065万亩,其中前三年2.24万亩,在浙江省今年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排序中,衢州市前三年土地供应率在全省排后列。
据衢州当地权威媒体报道,虽然衢州的土地供应量在逐年减少,但批而未用的土地却非常多,总量达5.78万亩左右。从调查数据看,批而未用的5.78万亩土地中,已经征用但未供地的量最大,占了74.4%以上,其他诸如批而未征、供而未用等情况也存在。
“没地用”成了许多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制约瓶颈。因此,各类土地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采访后记
一个政府的征地行为,竟然建立在“如果”上,简直不敢让人相信,但它确确实实的在常山县发生了。没有得到转用指标,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为了所谓的项目进度,就铲除村民果树强行填土施工,既没有法理可依,也不是民生所需。
将自己的GDP政绩建立在群众的痛苦之中,起码不算是合格的政府官员。
拥有5.78万亩之多的批而未用土地,却要另辟蹊径征用其他上等农田,这样的行为,起码可以说明,当地的规划是极不严谨的。
谋求经济发展,如果不能让百姓受益,那么,就称不上真正的发展,是被扭曲的政绩观在作祟。
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才能谋得长远发展;离开了法制轨道,就不可能有科学发展。任何钻政策空子,甚至无视法律的做法,都不可能走得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