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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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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企业:
营改增或致资金链断裂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龙

北京建筑企业:营改增或致资金链断裂

CNS供图

去年我国建筑业产值利润率仅为3.6%。“这只是平均数,实际上不少建筑企业的利润率在0.8%到1.5%之间。”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信息部部长刘国柱告诉记者。

在严峻的形势下,“营改增”就需要格外慎重。

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调查组在北京范围内的一项“营改增”调研显示:就企业来看,中央在京建筑企业、市属大型建筑企业的领导和主管人员,对税制改革及其带来的影响非常重视,普遍认为“是件大事”。而多数企业仅限于财税专业人员有所耳闻,企业领导相对还处于木讷状态。

事实证明税负增加

一些有危机感的建筑企业开始给自己算“营改增”的账。北京一家大型建筑企业曾参加过权威部门组织的测算,税负确实增加。该公司财务部门人士称:“我们去年缴纳的营业税是1.8亿元,按照‘营改增’的测算,我们去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将近4亿元。税负增加明显。”

今年年初,北京市也曾做过相关的问卷调查,但未公布结果。当时北京市对建筑企业发放了《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卷调查表》,让建筑企业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效果进行测试,单列出“现行税制情况下企业应缴纳营业税税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加税负”两栏。

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调查组的调查显示,北京的几家大型市属建筑企业都曾对增值税(税率11%)做过测算,虽然各家引用的2011年的具体数据不同,但是结论一样:企业税负增加了。

以北京一家建筑类的集团公司为例,实行增值税以后,该企业纳税总额为53893663.59元,比营业税(41893554.36元)多出1.28%,即12000109.23元,企业实际税负比营业税时增加了42.70%。

另外一家北京的建筑企业,分别对销项税、进项税、可抵扣进项税及应缴增值税(含附加费)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证明,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理论上测算的应缴纳增值税额4052.95万元,实际应缴增值税额为28670.58万元。

该公司的另一项统计则证实,实际能拿到的进项税额远远低于理论测算值,这才是导致建筑业“恐惧”“营改增”的原因。该统计显示,其理论测算进项税额可达到37395万元,而据实统计的进项税额仅有15015万元,理论值与实际值差距过大。

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调查组认为,增值税税率若定在11%,按照上述测算,在现有建筑市场整体环境情况下,企业的实际税负有较大幅度上升,这对微利行业的建筑业造成重大打击。

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调查组的报告认为,现在有专家讲,实行增值税后税负肯定能降,因为材料、设备大部分是可以抵扣的。实际上,中国税务管理的环境存在不正常的地方,不仅有地方保护主义,争夺税源,还有许多供应商没有进销项税票,根本抵扣不了。如商品混凝土都是免税的。自办混凝土站,反而加重了施工企业的负担。这些问题,不是理论上、专家短时间可以解决的。

中建五局一位高层向记者表示,尽管计税基数不一样,但“营改增”不能让企业增加成本。如果增加了成本,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实质的影响。

多种因素或导致实施难

上述北京一家大型建筑企业财务部门人士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我们的劳务成本是非常高的,在去年的经营业绩分析报告当中,劳务成本、人工支出占到35%,这个数是非常巨大的。如果这一块没法取得增值税专项发票的抵扣,会造成很大的亏损。”

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调查组也认为,从理论上说,人工费属于增值部分,应在增值税征收之列。中国施工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一个很大的特点,是施工成本中人工成本所占比重较大,在百元成本中人工费已占到20%至30%,且主要是靠从劳务企业外购。如果按照增值税“活劳动不得抵扣”的一般原理推断,则总包企业20%至30%的人工费无法抵扣,致使总包企业的税负上升2.2%至3.3%;如果按照劳务企业执行的3%的征收率,允许总包企业也按照3%进行抵扣,则总包企业仍有1.6%至2.4%的税负上升。关于人工费的抵扣政策需要明确。

“营改增”的另一问题出现在企业的资金链上。

“我们遭遇的工程款拖欠非常严重,这也是这个行业的现象,但是‘营改增’会使企业的资金链更加紧张。按时缴完税,而工程款却还在拖欠着,这将导致没有充裕的资金向上游供应商支付货款,不把货款付清,供应商不会给我提供发票。作为资金密集型企业,是非常需要充足的资金量保证的。”

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调查组认为,现在买材料,可以赊欠。税改后,如果不能及时取得增值税发票,就抵扣不了,所以必须是现金交易。很容易导致企业资金紧张。一旦不能按时结账,就不能取得进项税发票,进而导致税负加重。

有企业甚至表示:“说得严重点,对资金链的这种影响,对企业是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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