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与房地产业应寻求协调发展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蒋皓
城镇化与房地产业应寻求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城镇化和房地产的发展速度都是非常快的。
中国的城镇人口,从1990年的3.02亿(第四次人口普查)发展到2009年的6.2亿,20年的时间增加了3.18亿。未来十年,预计中国新增城镇人口将达到4亿左右,能够增加40万亿元的投资需求。这将使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业务板块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城镇化速率的提高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导致城市的数量和规模的增大,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和劳动力流向城市,住房需求摆在了首要位置,这直接导致了房屋刚性需求的变化。此外,人口的增加将会导致各种产业结构的变化,工厂扩建,企业办公、服务行业及房产投资等对房屋的需求也拉动了房地产业的发展,还有很多非住房消费如休闲场所、度假区等,这些都对人们的生活和消费结构产生了很大影响,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广阔发展。
然而,房地产业与城镇化发展也存在着冲突。
城市化速率的提高,虽然拉动了房产需求,也使得中国房地产业发展过热。房产投资和投机日趋增多,直接表现就是房价过高,过高的房价不仅给房地产开发带来了风险,而且与居民收入不相协调,造成外来人口买房难等问题。这种现状严重阻碍了城镇化进程的速率,进而又反作用于房地产业的发展。
同时,没有合理规划的城镇建设使房地产业的开发呈现无序化特征。由于城市竞争加剧以及房地产业巨大开发利益的驱动,出现了房地产开发的速度高于城镇化规划的速度,使房地产开发出现无序甚至失控局面,从而导致城镇功能分区和布局不明确。
加之房地产市场的体制不健全,造成了产业结构失调。巨大利益的拉动导致房地产市场开发火热、房地产价格混乱,盲目的房地产投资占用了其他城市建设公共设施和相关产业的资源,影响了市场资源配置的能力。且城镇房地产开发商大多实力小、规范化程度低,使房地产业走向批量大、档次低的尴尬境地,影响了城镇的后续发展。
因此,如何避免城镇化进程和房地产业的发展的利益冲突,使它们相互促进,达到和谐共赢的局面,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笔者认为,只有加快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的房地产市场开发,发展和完善二手房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住宅消费从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向有效需求转变,才能使城镇化建设与房地产业协调发展。
城镇化与房地产应寻求协调发展。在国家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日趋加强的情况下,作为房地产业本身,应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打造自己的品牌,注重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标准,为中国城镇化进程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