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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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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将进入立法审批流程。专家指出,民间融资立法的出台对当地融资方式、融资渠道、利率息差、合同制定等有明确规定,能够有效净化当地融资环境。

民间融资通道有望彻底疏通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李金玲

民间融资通道有望彻底疏通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因温州金融改革而立项,涉及民间借贷、民间融资服务、民间融资组织等多方面温州金融改革内容的《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经完成。

《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获悉,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已经于近日召开2013年立法计划项目《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立法论证会。该草案即将进入正式的立法审批流程。

民间借贷利率改革是最大亮点

按照立法的制度规定,只有列入2013年度立法一类计划项目,才可以提交省人大会议讨论投票表决和通过。

11月22日,温州金改12条实施细则发布之日,温州金融办主任张震宇表示,“温州正在争取列入浙江省一类立法,一类立法一般出台需要1年多的时间,如果是二类立法则需要2—3年的时间。”

记者注意到,“规范发展民间融资”,被放在温州金改细则整个方案的第一条,具体措施中,最重要的三项措施之一是:将出台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另外两项是,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形成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也被称为“温州指数”)。

据了解,草案共9章117条,涉及总则、民间借贷、私募融资、民间融资组织、民间融资服务、民间融资行业协会、民间融资监督与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相关人士透露,草案最大的亮点是将“对民间借贷利率做改革性尝试”。其具体内容为,期限在三个月以内的各类民间借贷方式,将在利率上实行一些市场化措施。(下转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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